为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现就我局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机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我局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我局通过投诉举报电话、来信来访、邮寄等渠道接受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