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的要求,预算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2023年县本级公共财政预算中“三公”经费为1895.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81.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14.23万元。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我县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控“三公”经费规模,确保今年“三公”经费实际开支严格控制在预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