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综合协调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各专项建设规划与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3、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5、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组织编制重大项目投融资规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研究提出利用内外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拟订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协调拟定扶贫规划。
7、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牵头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县节能工作,预测和平衡能源供求总量,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9、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组织编制重要商品总量、重要生产资料平衡和政府储备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建议。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以及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2、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改革方案和计划。负责运用价格杠杆,优化价格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13、负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权限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依法组织价格听证。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制度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14、协调、引导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承担国家和市赋予的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的监审和重要商品及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负责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开展价格认证、价格咨询、价格信息服务等工作。
15、负责管辖权内的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督网络,受理价格、收费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协调解决价格、收费矛盾纠纷。负责组织实施商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行价格诚信建设。
16、统筹、指导、协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贯彻落实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招商引资年度计划。策划、编制、筛选对内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全县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引进等工作。组织、协调县内企业及团体参加国内外招商引资洽谈会。组织协调外来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督查、考核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7、承担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
18、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县委县政府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此次职能职责调整如下:
1、取消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
2、取消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
3、取消农业投资项目职责。
4、取消价格监督检查职责。
5、取消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
6、取消重大项目稽察职责。
7、取消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职责。
8、增加有关粮食方面管理职责。
9、增加物流管理职责。
10、增加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
11、增加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职责。
(二)单位构成
内设办公室、综合改革科、重点项目科、投资科、产业发展科、社会发展科、稽察科(挂县稽察特派员管理办公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牌子)、价格管理科(挂县成本调查队牌子)、招商科、节能科(挂忠县节能监察中心牌子)、行政审批科11个科室,下属县经济信息中心、县投资促进中心、县粮油食品质量监督监测站3个事业单位。(因正值全县机构改革期间,我委“三定”和下属事业单位“九定”方案还未获县编委会审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44.97万元,比2018年增加154.45万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97万元,比2018年增加15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9.67万元,比2018年增加182.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5.3万元,比2018年减少28.02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减少,主要用于项目储备申报、农产品成本调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3.7万元,比2018年减少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7.7万元,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3.01万元,比上年增加56.21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7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无绩效目标管理任务。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233.2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45.55万元,其他资产187.73万元。占有使用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必填!)
(部门应提供能有效沟通的联系方式或渠道,便于公众咨询和反馈信息。)
联系人:刘琼电话:023-54211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