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车辆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辖区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忠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严格落实车辆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通行环境。现曝光一批被群众举报的车辆违法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做到安全出行!
案例一:
车辆号:渝D289XX
违法驾驶人:谭某明
违法时间:8月1日9时28分
违法地点:G350 153公里1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案例二:
车辆号:渝DJN1XX
违法驾驶人:谭某琼
违法时间:8月2日8时26分
违法地点:G350 153公里13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案例三:
车辆号:渝AHH33XX
违法驾驶人:苏某碧
违法时间:8月6日6时27分
违法地点:G350 ?204公里
违法行为: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案例四:
车辆号:渝AN31XX
违法驾驶人:陈某明
违法时间:8月8日8时46分
违法地点:N45193蓝湖路4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
案例五:
车辆号:渝D88LXX
违法驾驶人:陈某岁
违法时间:8月9日9时14分
违法地点:G350 205公里7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客汽车、货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