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公安局办理黄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黄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6214586480027752101(账户名:于磊,开户行: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忠县公安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黄某某,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
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忠县公安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忠县公安局洋渡派出所 方警官
联系电话:023-5445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