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
2、调查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信息及提出对策。
3、组织实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监督。
4、预防、制止、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执法活动。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政、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物品、特种行业和出入境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
7、组织、指挥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与扑救工作,对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督察管理。
8、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要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保障建设和业务培训。
9、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工作;对判处管制、拘役、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11、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12、主管全县计算机及其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3、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4、指导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全局有76个内设机构(含下设的中队,机构文件为准);其中机关队室49个、监管场所2个、派出所27个(其中城区派出所3个)。刑警大队下设8个中队、交警大队下设11个中队,治安大队下设3个中队。内设机构级别正科级1个,副科级21个,高配4个,股级55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2858.69万元,支出总计22858.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上升936.8万元、上升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28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上升936.8万元,上升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58.6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28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上升936.8万元,上升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用增加以及派出所新建维护费用开支,大型专用设备采购等。其中:基本支出15818.24万元,占69.2%;项目支出7040.45万元,占30.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858.6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决算数上升936.8万元,上升4.2%;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6.8万元,上升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用增加以及派出所新建维护建设开支,大型专用设备采购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上升936.8万元,上升4.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办案业务费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1.35万元,上升20.8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用增加以及派出所新建基础建设开支,大型专用设备采购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58.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上升936.8万元,上升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1.35万元,上升20.8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用增加以及派出所新建基础建设开支,大型专用设备采购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18907.42万元,占82.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50.99万元,上升23.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案业务费用增加以及派出所新建基础建设开支,大型专用设备采购等。
(2)教育支出1378.18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0万,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为追加校园保安专项经费。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8.29万元,占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7万,主要原因是根据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标准提高。
(4)卫生健康支出478.82万元,占2.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数列支。
(5)住房保障支出675.98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数列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1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2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06万元,上升1.9%??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89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1.81??万元,增加91.73%??,主要原因公安定额公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全局各单位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6.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03万元,减少5.1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4万元,上升5.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执法勤务车辆费用较去年有所上升。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96.7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执法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减少1.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控制车辆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59万元,增长78.62%,主要原因是基层所队执法勤务车辆的需要,需添置更换执法勤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4.8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6万元,减少6.2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9万元,下降3.5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5.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业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外出办案协调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7万元,减少 3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9万元,下降11.4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1辆;国内公务接待218批次2138人, 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8元,车均购置费16.12万元,车均维护费3.0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1.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1.82万元,上升91.73%,主要原因是2020年定额公用经费纳入基本支出,机关运行成本增加。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1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9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6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2.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2.4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9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具、电脑等办公用具。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6033.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对开展的项目完成了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政府债券“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按绩效目标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5万元,执行数为7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产出指标:保障单位 =2个;
二是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执勤环境安全 ;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执勤人员满意度??100%。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预算;二是严格经费开支内容,合理开支项目经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44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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