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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我县就忠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10时。
二、听证会地点:忠县政务服务中心21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听取会议代表对忠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询问。
四、听证会代表的选取范围
1.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请县人大、县政协确定;
2. 相关职能部门代表;
3. 社会各界代表:包括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村(居)民代表、民主党派代表等;
4. 申请参加听证会方式:凡户籍在忠县年满18岁的公民、登记在忠县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报名参加本次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6月14日下午5: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或单位介绍信到忠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科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审查确定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通过申请确定的听证代表人数不超过3名,按是否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确定。联系人:张治军;联系电话:54235389。
五、其他事项:
1. 听证会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 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3. 听证会代表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4. 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 听证会代表应当维护会场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实施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 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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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