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房屋之权利人已经书面要求原权属证书注销,即日起作废:
土地房屋坐落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及编号
声明人
声明日期
忠县永丰镇黎明村二组**号
311J房地证(2012)字第1****9号
叶*良
2024-9-13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