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 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311J房地证(2013)字第0****4号 |
岳*成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233120005JC00738F0001**** |
忠县三汇镇中和村3组 |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