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汝溪所?????????
联系方式:??????? 023—547280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备注 |
1 |
张*孝 张*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忠县金声乡樟岭村5组**号(双碾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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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发证180.04㎡, 测绘190.95㎡ 建筑面积:发证403.14㎡,测绘4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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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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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