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划资源管理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二季度,是我局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工作打牢全年任务目标基础,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关键时期。按照《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忠县减灾委员会并于聚焦“两重大一突出”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忠安委〔2021〕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上旬,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皇冠足球比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松藻煤矿“9·27”、吊水洞煤矿“12·4”事故教训,认真剖析整治“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整体部署和市、县皇冠足球比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安排,坚持“控大事故、防大灾害”目标,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两重大一突出”,找准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进一步强化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突出重点难点,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根据忠安委〔2021〕5号工作安排,县安委会提出了百日行动十大领域8个重点难点问题,各规划资源管理所、局属事业单位、有关科室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风险隐患大排查,做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结合我局职能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排查。
(一)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关注新生突发量大面广,临边临崖临水设施多、发生地质灾害风险大、危害程度大,建设行为导致地灾较多,影响重点人群、重点设施的风险多,监测预警阈值设置不合理、避灾避险措施不实不细等重大问题。以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及三峡库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在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施工现场等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调查评价,掌握风险底数,落实管控措施,将排查结果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乡镇街道和部门;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科学设置预警阈值,提高监测预警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快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细化落实临灾避险措施。
(二)矿产资源勘查和利用保护监管。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越界勘查开采、无证勘查开采等违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矿山综合整治,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实地核查,严厉打击越界采矿行为。对存在不稳定斜坡、高陡边坡、塌陷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弃矿山及时开展修复工作。
(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重点围绕地灾工程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拆除、储备土地整治等工程领域,着力解决工程在建量大、管理粗放,盲目压低造价导致偷工减料,层层转包导致管理失控,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不落实,以及监督执法不严格等重大问题。
(四)其他领域。加强城乡规划布局和重大危险源头管控,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园区规划不合理、项目准入把关不严等问题。配合做好工业园区、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地下空间、文物建筑等的消防安全防控。重点加强档案信息、各办公区域等消防安全防控。
三、细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落实整改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皇冠足球比分:印发把百日行动保百年大庆工作干起来落下去见实效十条措施办法的通知》(渝安办〔2021〕32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百日行动。
(一)做好安排部署。局办公室牵头统筹,全面部署开展百日行动。负有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职责的事业单位和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5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加大宣传造势。结合安全工作实际制作百日行动宣传标语。负有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职责的事业单位和科室要围绕工作特点编制宣传标语,组织针对重大地灾隐患点、建设施工项目等场所,在显著位置张贴至少两条以上标语。5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三)落实责任到人。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监测体系,明确隐患点类型、规模、预警方式、“四重”网格人员(即:地环站管理人员、乡镇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群测群防人员),并在警示牌上注明紧急联系电话。地环站要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牌”设置、安装情况,及时更新警示牌信息。负有建设施工安全监管职责的事业单位、科室可参照执行,指导督促项目企业制作“三个公示牌”,全面上墙公示。其中,安全责任公示牌要明确“企业单位责任人、行政区域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举报电话”,并在醒目位置上墙公示;重大风险管控公示牌要逐一明确“重大风险名称、类别、主要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灾害、预防及应急措施”等要素,以及明确企业单位重大风险管控责任人;重大隐患整改公示牌,要公示重大隐患整改“五落实”情况外,明确企业单位重大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后方可摘牌。5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四)做到尽职尽责。建立健全“日周月”监管执法机制,拟定监督检查计划。百日行动期间,负有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职责的事业单位和科室,要结合年初局下发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定期组织检查执法。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每月带队开展检查执法。重点检查企业层面“日周月”隐患排查、地灾点巡查排查落实情况。
(五)加强督查警示。局办公室牵头,会同负有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职责的事业单位和科室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检查百日行动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或者存在重大问题的及时向局党委汇报并通报。对于市、县安委办、减灾委检查曝光的问题,责任单位和科室要进行书面检讨,专项督查问题整改。
(六)加大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职责的事业单位和科室,要牵头开展百日行动执法工作,要将检查执法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追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矿产资源领域重大越界勘查开采、无证勘查开采涉及矿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群众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职责加强违法建设项目规划、用地等执法,避免因制止查处违法行为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
(七)做好节点在岗。6月20日—7月10日是“七一”集中庆祝活动期间,负有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职责的事业单位和科室要安排人员做好值班值守,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在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处置。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