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邮政业发展中心接受行政执法委托
为了进一步加强忠县邮政业监管工作,有效提升邮政业监管能力,依据《邮政法》《行政处罚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依法委托忠县邮政业发展中心在忠县行政区域内实施邮政业监管行政处罚。
委托期限从2025年1月24日至2027年1月23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