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吸引鼓励广大教师到艰苦边远乡村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下乡调研、走访教职工代表、召开座谈会、征求学校意见等多种形式,并结合距离县城(中心场镇)远近、艰苦边远程度、交通条件、近几年教师流动情况等因素,明确了实施范围、享受对象,制定了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档次标准分为:300元/月.人、320元/月.人、360元/月.人、400元/月.人、500元/月.人、600元/月.人、700元/月.人、800元/月.人、1240元/月.人共9个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