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忠县教育委员会校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自查工作,并于8月31日以前将自查清单(附件1)纸质件经学校签章后交到县教委后勤服务中心812室。
联系人:詹剑,联系电话:13452662788。
?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
忠县教育委员会
校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全县重点领域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忠县重点领域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忠食药安办〔2023〕8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忠县教育系统校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校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易? 会??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委主任
副组长:易坤权??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 陈吉明?? 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总督学
成? 员:安稳科、体卫艺科及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体卫艺科,具体负责检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开展全面部署,广泛动员,充分利用暑假期间自查自改。
第二阶段:9月1日至10月20日,开展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5日,开展联合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迎接市食药安办抽查。
三、检查对象
全县公(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包括未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营业执照已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未按时延续,以及经营地址迁移后未按规定申办新照新证等情况。二是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加强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管理,把好准入门槛;是否在资质合法的供应商采购各类原辅材料;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时,是否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资质证明,是否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三是内部运转机制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聘用食品禁业期从业人员的情况。检查用餐人数500人以上学校、300人以上幼儿园是否按《规定》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所有学校是否配备食品安全员;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总监以及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是否按要求细化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是否严格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是否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对《规定》和地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规(DB50/T1343-2022)有关规定的学习;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规范加工操作和岗位责任教育的业务培训。四是是否基础达标。是否选择与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的地点,保持该场所环境清洁;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且布局合理的场所,有效实现生熟分开;建筑内部结构是否易于维护、清洁、消毒;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的结构是否能避免有害生物侵入和栖息;是否具备与经营的食品相适应的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供水设施、排水设施、洗手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和存放设施设备、照明设施、通风排烟设施、贮存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是否持续保持许可获证时条件,是否擅自变更相关场所布局、设施设备;是否保持各类设施设备良好运作,定期维护。五是是否规范经营。是否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是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操作;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认真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抽检不合格且后续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反复出现抽检不合格状况。
(二)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智慧管理情况。学校“重庆阳光食品”APP入住率是否达到100%,“互联网+明厨亮灶+AI智能识别”覆盖率是否达到100%,确保摄像头24小时在线,并严格使用每日晨检、自检自查、原材料管理、培训考核、风险隐患管理等功能。是否通过APP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各类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并通过APP上传整改情况,做到闭环管理;学校是否向家长有序开放后厨实时视频。
(三)反对食品浪费要求落实情况。要加强对学校反食品浪费教育和管理的督促指导,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县教委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要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减少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浪费。
五、检查方式
(一)本系统采取充分自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自查规定内容(见附件1)逐项开展,认真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烧熟煮透、期限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根据风险防控要求做好自查及整改。按照检查清单(见附件2)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项。
(二)县级联合督查。通过多部门联合督查或交叉检查,对相关整治学校开展复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迎接市食药安办随机抽查。市食药安办将联合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通报并严肃问责有关责任人员。对整治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负面舆情事件的,将从快从严从重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本次专项检查的认识,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真抓实干,全面落实本次专项检查各项任务。
(二)注重协作配合。各科室(单位)要密切协作、紧密配合开展联合行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及时会商研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共同应对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形成信息共享、案件共查、问题共治、贯通协同的餐饮食品安全联动工作格局。
(三)强化检查纪律。各科室(单位)要聚焦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查而不改只查不罚三大问题,坚持廉洁从政,遵守纪律规定,检查过程中严禁吃、拿、卡、要。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整治期间的工作成效,梳理相关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专项工作总结。
?
附件:1.自查清单
???????????2.检查清单?????????????????????3.督查清单
?
?
?
附件1
自查清单
自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自查结果 |
1.遵守许可情况 |
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
|
许可证是否到期。 |
||
厨房环境、工艺布局是否改变(是否影响食品安全)。 |
||
2.从业人员管理 |
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
|
当日是否晨检记录,患有碍病症的人员是否调离。 |
||
人员操作时是否穿戴工作衣帽,专间人员是否戴口罩。 |
||
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是否洗手消毒。 |
||
人员是否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操作时戴戒指。 |
||
3.环境卫生管理 |
厨房垃圾、食物残渣、污水、积垢、灰尘、蜘蛛网是否及时清理,保持卫生。 |
|
厨房防蝇防鼠设施(防鼠板、防鼠网、纱窗纱门、灭蝇灯等)是否无破损、正常运转。 |
||
厨房内有无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生物。 |
||
餐厨垃圾处理是否符合要求,处置流向是否记录。 |
||
4.设施设备管理 |
消毒设施、保温及冷藏冷冻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
|
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是否维护,清洁。 |
||
保温及冷藏冷冻设施是否清洗,校验温度。 |
||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是否洗净消毒后使用。 |
||
接触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包装等物品的材质是否合格。 |
||
5.原辅材料管理 |
是否采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
采购时是否查验并按要求索取供货者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
||
是否按要求记录采购的原辅材料并保存相关进货凭证。 |
||
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标识、外观感官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
6.食品库房管理 |
食品库房是否存放有毒物质,食品与非食品是否分开贮存。 |
|
是否用不合格的容器、包装袋等盛装食品。 |
||
食品贮存是否遵循分类存放、有遮有盖、离地离墙、建标立卡、先进先出的原则。 |
||
食品添加剂是否专柜保管,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 |
||
7.食品加工制作管理 |
是否加工制作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
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
||
制作凉卤菜、裱花糕点、刺身是否在专间内进行。 |
||
专间是否符合“五专”要求(专门房间、专门人员、专用加工设备、专用冷藏设施及洗消设施等,专间内无其他杂物)。 |
||
加工过程中是否对待加工品进行检查,按规定处理异常物品。 |
||
粗加工的洗涤池是否混用,特别是海鲜洗涤池未专用。 |
||
生熟食品加工工用具(菜刀、菜墩)、容器是否分开,不混用。 |
||
糕点、现制饮料知否在专用场所加工。 |
||
冰箱内是否有生熟混存混放、清洁卫生差等现象。 |
||
8.餐具清洗消毒管理 |
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清洗消毒池是否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
|
化学消毒的,消毒水有效氯浓度是否合格;热力消毒的,消毒过程温度时间是否合格。 |
附件2
检查清单???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1.餐饮服务提供者 资质 |
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证)合法有效、与经营场所(实体门店)地址一致。 |
□是□否 |
未超出许可经营项目开展餐饮服务活动。销售特殊食品的,许可证应标注相应项目。 |
□是□否 | |
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
餐饮服务企业对各岗位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
□是□否 |
有每日健康检查(晨检)记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未患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或手部有伤口。 |
□是□否 | |
在岗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手部清洁,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饰物外露等情形。 |
□是□否 | |
在岗从业人员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专间、专用操作区和其他操作区的从业人员工作服有明显区分。 |
□是□否 | |
专间及专用操作区内的从业人员操作时,佩戴清洁的口罩,口罩遮住口鼻。 |
□是□否 | |
3.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随机抽查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进货查验记录和合格证明文件。 |
□是□否 |
食品贮存区不存在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情形,未存放有毒有害物质;食品贮存符合分类、分架、离墙、离地、有标识等要求。 |
□是□否 | |
需冷冻(藏)的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时按要求进行冷冻(藏)。冷冻(藏)设施中的食品不存在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等情形;冷冻(藏)设施设有可正确显示内部温度的测温装置,冷冻(藏)温度符合要求。 |
□是□否 | |
现场未查见无标签标识、无法说明来源以及其他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物质。 |
□是□否 | |
食品加工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工制作现榨果蔬汁和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通过净水设施处理,或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 |
□是□否 | |
4.加工制作过程 |
具有与其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
□是□否 |
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区分标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的措施有效。 |
□是□否 | |
食品原料洗净后使用。各类水池有明显标识标明用途,分类清洗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和水产品。未经清洁的禽蛋使用前清洁外壳。 |
□是□否 | |
专间及专用操作区的标识、设施、人员及操作符合要求。 |
□是□否 | |
专间设置在清洁操作区,是独立的隔间,地上无明沟。专间的门能自动闭合,设置可开闭的窗口传递食品。 |
□是□否 | |
专间设备独立的空调,温度不高于25℃;设置紫外线灯等空气消毒设施,专用洗手消毒设施;设置专用的冷藏设施。废弃物容器的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
□是□否 | |
专间的工具容器专用。专间存放食品为可直接入口食品。 |
□是□否 | |
在专用操作区内从事备餐、制作现榨果蔬汁或果蔬拼盘、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及预包装食品的拆封、装盘、调味等加工制作。 |
□是□否 | |
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以及一次性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按规定留样。 |
□是□否 | |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未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未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未设置酒销售点。 |
□是□否 | |
5.食品添加剂使用 管理 |
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管理符合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确有必要,无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
□是□否 |
未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 |
□是□否 | |
6.备餐、供餐 |
备餐场所、备餐人员个人卫生、盛装食品成品的容器和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具、菜肴围边和盘花符合要求。食品存放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
□是□否 |
7.场所和设备设施 清洁维护 |
未在餐饮经营场所内饲养、暂养和宰杀畜禽;场所及设施设备布局合理。 |
□是□否 |
保持餐饮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无破损、霉斑、积油、积水、污垢等。 |
□是□否 | |
冷冻(藏)、保温、陈列、采光、通风、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能正常使用。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设施设备维护记录。 |
□是□否 | |
有害生物防治措施有效,不存在明显的有害生物活动迹象。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有定期除虫灭害记录。 |
□是□否 | |
卫生间设置位置符合要求,能够保持清洁。 |
□是□否 | |
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及清理符合要求。 |
□是□否 | |
8.餐饮具清洗消毒 |
餐用具清洗水池专用,标有明显标识,满足清洗需要。使用的洗涤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标识齐全。 |
□是□否 |
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施(包括一体化洗碗消毒机)运转正常并能满足消毒需要。采用化学消毒的,使用的消毒剂为正规产品,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 |
□是□否 | |
保洁设施符合相关要求,保洁设施内存放的餐饮具保持清洁。 |
□是□否 | |
使用集中清洗消毒餐饮具的,查验、留存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餐饮具包装无破损、标识符合要求、在使用期限内。 |
□是□否 | |
未发现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
□是□否 | |
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残渣、异味,符合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的规定。 |
□是□否 | |
9.食品安全管理 |
建立并不断完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定加工操作规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
□是□否 |
随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食品安全知识,结果符合要求。 |
□是□否 | |
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有食品安全自查记录,自查频次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自查内容真实反映管理现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
□是 □否 |
附件3
督查清单
督查事项 |
具体任务 |
是否落实 |
总体工作情况 |
1.全面加强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党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 |
|
2.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
||
3.充分发挥食安办平台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
||
属地责任 |
1.“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实现全覆盖 |
|
2.包保干部对高风险包保主体开展现场督导。 |
||
3.包保干部按规定频次和任务清单开展督导工作,督促指导包保主体做好“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抓好常态化防控、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宣传和培训”四个方面工作。 |
||
4.包保干部有效发现问题并督促包保主体限期完成整改,将督导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时通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形成“通报-处置-反馈”的问题闭环管理机制。 |
||
5.包保主体出现较大风险隐患或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包保干部靠前办公、现场督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
||
行业主管责任 |
1.开展对本领域整治对象的食品安全教育,是否组织会议培训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
|
2.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促整治对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
||
3.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增加经费投入等方式改善整治对象食品安全基础条件,如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进一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
||
4.将食品安全状况纳入对整治对象及相关负责人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
||
监管责任 |
1.对整治对象进行了风险等级评定并动态调整 |
|
2.按监管频次和项目通过“阳光食品”APP对整治对象开展了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督促整改或开展后续调查处置;是否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随机抽考。 |
||
3.对已安装“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的整治对象,是否通过远程视频督促整改日常风险隐患。 |
||
4.是否按年度监督抽检(快检)计划对整治对象进行了抽样检测(快检)并做好后续处置。 |
||
5.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反映的问题,是否督促主体整改到位,涉嫌违法的,是否依法处置 |
||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带共性问题,是否积极开展专项治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