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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教育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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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主要工作如下:

()主动公开

我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解读教育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如学生资助、招生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教育督导、校园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2024年,我委通过教委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依托忠县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近400条,总阅读量超35万次,总关注人数达10万余人;教育系统全年电视台报道100余次;报刊宣传30余篇;主流网络报道100余次。

()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委未接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强化网站的运维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各岗位职责,及时、规范公开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提升信息发布的精准性和规范性,全面补齐工作短板,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重点事项及时高质量公开。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负面舆情事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指定专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教委站点和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运营维护,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转载中央、市主要媒体重要政务信息及报道,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教育重点工作和需要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

()监督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配合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责任,对机关所有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工作等知识培训,建立监督机制,明确办公室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全年无责任事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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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民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整改。一是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信息存在公开不规范和表述不准确的现象;二是对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时审核校对力度不够,偶有错敏信息;三是材料收集不够齐全,重点教育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权,通过政务公开赢得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明确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的具体要求,突出信息报送的重点,严格把控信息报送质量,坚决杜绝未经审核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三是依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回应民众关切,加强对招生工作、教育资助、学前教育等重点教育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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