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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教育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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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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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忠县建设“三峡库区基础教育高地、全市数字职业教育高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高地”的战略目标,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核心,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机制,为推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新时代教育强县建设营造了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我委严格按照法定公开范围,持续加大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教委站点、“忠县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等主要渠道,累计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860余条,较去年稳步增长。公开内容聚焦社会关切,重点包括: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的政策举措与工作动态;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方面的规划与进展;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片区划分、录取结果等关键信息;学生资助、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民生服务信息;以及教育系统部门预算、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通过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对教育政策进行宣传解读,确保了信息的可及性和易懂性。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 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畅通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2025年,我委未接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有序。 我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对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公开并提供便捷查询服务。

(四)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升级。 持续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教委站点和“忠县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协同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一网一微”主渠道作用。“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持续增长,已成为发布教育资讯、提供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同时,优化线下公开渠道,在我委办公室设置的政务公开专区运行良好,为群众提供了现场查阅、咨询申请的便利服务。

(五)监督保障体系健全有力。 我委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组织专题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的问题。落实专门工作人员1名,兼职人员3名,保障工作力量。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内部年度考核,并对外公布监督投诉渠道(电话:023-54232246),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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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稳步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民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整改。一是数据开放的集成性与智能性有待提升。各类教育统计数据散见于不同文件中,缺乏一个集成、可交互的“教育数据开放平台”,公众进行个性化查询和对比分析不够便利。二是公众参与互动渠道可更丰富。目前互动以政策发布后的咨询答疑为主,在重大教育决策前通过网络征集民意、开展线上听证等前瞻性、参与式互动相对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计划在2026年,于官网逐步将学校名录、师资、招生、办学条件等结构化数据集成发布。二是建立健全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需求征集和反馈机制。通过分析依申请公开热点、调研公众关注点,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和重点,特别是在招生季、招聘季等关键时段,提供集成式、主题化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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