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提高科技特派员服务效能,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向纵深开展,根据《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和《忠县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忠府办发〔2017〕31号)精神,结合科技特派员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思路及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派得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为目标,引导广大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创新创业人才,破解一批技术难题,推广一批科技成果,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扶持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形成具有良好激励效应和创新创业效果的政策环境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科技特派员职责
开展科技政策宣讲和科普宣传活动;围绕我县现代山地特色效益农业和服务对象的科技需求,通过引进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现场科技服务、实用技术培训、电话咨询与网络会诊等方式主动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打造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增进民生福祉需要,帮助完善村镇规划,指导乡村建设和环境治理,增强社会民生领域的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利用科技特派员技术优势,重点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科技素质和技能,培养皇冠足球比分: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带领农民创新创业、增收致富,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开展服务对象需要的其他科技服务;到服务对象开展科技服务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科技特派员选派
(一)选派标准
政治表现良好、思想作风正派、业务水平较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有事业心、公益心和责任感,自愿到农村从事科技创新创业与服务工作;身体健康,有充足时间和充沛精力完成科技特员工作任务。
(二)选派程序
1.征集需求。每年下半年,县科技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服务对象开展科技特派员需求征集调研,并统筹确定次年选派名额。
2.发布通知。县科技局根据上年度调研情况,面向全县公开发布科技特派员选派通知,明确相关具体要求。
3.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科技特派员,根据县科技局发布通知要求,自愿申报、自主填报服务内容。
4.单位推荐。派出单位按照选派通知确定的名额,结合本单位申报情况和服务对象科技需求,提出拟选派名单,择优推荐到县科技局。
5.审核确认。县科技局提出选派意见并送县政府审核,经县政府同意后公开发布并抄送派出单位。
四、科技特派员日常管理
(一)管理方式及手段
由县科技局、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服务对象共同开展日常管理。建立信息台账,严格实行服务签到、工作纪实、绩效评估等,实时报告工作状态,强化工作动态监管,力争实现每名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都有服务成效。
(二)各管理主体责任
1.县科技局。主要负责提出激励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统筹开展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考核、表彰宣传、专项经费预算编制及兑现和指导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2.派出单位。鼓励支持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基层开展科技创新与服务;协助做好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考核、日常管理等工作;细化激励措施,将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绩纳入本单位个人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考核内容,对于获得国家或市级表彰的科技特派员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3.服务对象。向科技特派员明确提出科技需求;配合完成科技特派员的选派、考核评价、日常管理等工作;为科技特派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五、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限
科技特派员派驻期限原则上为1年。每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科技特派员任职资格。
六、科技特派员考核
(一)考核依据及等次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围绕选派时自主填报的服务内容,以科技创新与服务绩效为重点,综合评估履职情况、服务效果等。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选派总人数的20%。
(二)考核程序
1.发布通知。县科技局发布科技特派员考核通知,明确相关要求。
2.自我评价。科技特派员根据考核通知要求,完成自我评价,并将相关资料提交县科技局。
3.评议推荐。派出单位、服务对象在科技特派员自我评价基础上,综合评估科技特派员年度履职情况、服务效果,形成考核结果建议,推荐到县科技局。
4.审核确认。县科技局综合派出单位、服务对象提出的考核意见,向县政府提出考核结果建议,经县政府同意后公开发布并抄送派出单位。
忠县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