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扣全县“1116”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林长制为抓手,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和“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县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升,生态质量明显改善,实现了“增绿”与“增收”的有机融合。现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强化林长制建设
(一)不断完善林长制体系
全面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报告等8项制度,印发《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设立29个乡镇(街道)林长办公室,不断强化基层林长制执行体系,推动林长制在基层落地见效,加快实现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与周边区县签订跨区域联防联控一体化合作协议,加强林长制联防联控一体化工作责任。
(二)着力加强林长制统筹
李电书记、海波县长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签发县总林长第4号令,亲自调度、亲临现场、带头调研,全年开展巡林20余次;心国副县长等7位县级林长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林长制工作,累计巡林70次,乡镇级林长巡林4095次,村级林长巡林36857次。
(三)持续深化“林长+”机制
全面深化林长+山林警长,密切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河长联动。强化森林山地防灭火联动机制,推动41位山林警长和5位检察官履职,立案查处涉林刑事案件10余件、办理公益诉讼案1件。建立完善长江生态保护机制,成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创设“1+4+5”长江生态检察官履职办案机制。创新“林长+”协作机制,在任家镇铁山村周武山打造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创新基地,融合推进生态理念和法治教育,提炼成典型案例申报,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二、全力保护生态资源
(一)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与周边区县签订林长制跨区域联防联控一体化合作协议和森林防火联防联控协议,建立健全森林火灾支援机制,共同开展联合督导检查13次。顺利承办全市森林防火暨林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会议,成功举行森林防火演练,对涉林火情“135”早期处理工作机制进行桌面推演。在今年高温伏旱期,全县市管领导以上率下统筹协调到位、县级部门团结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乡镇(街道)主动作为铸就坚实防线,积极应对连晴高温极端天气,实现森林火情火灾“零发生”。
(二)认真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忠县林业有害生物主要是松材线虫病,全县疫情面积为24.92万亩,现已经拔除复兴镇、永丰镇、磨子土家族乡、马灌镇、金声乡、东溪镇等6个乡镇级疫点,共拔除疫情面积9.15万亩,提前完成市级规定的“十四五”五年攻坚行动目标。通过飞机防治松墨天牛1.68万亩,进一步降低了松墨天牛虫口密度。通过加强护林员陪伴式除治等山场监管措施,管住疫情源头,忠县呈现了疫点、面积、病死株数、小班“四下降”的良好局面。
(三)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
借助国有林场和乡镇(街道)天保护林员,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监督管理;与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全县所有建设用地审批均实行自然保护地前置审查,从源头上杜绝新增问题的发生,有效遏制新增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知识、《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开展护飞行动宣传5次,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3次;开展野生动物救助14余次;在天池、精华安装野生动物监测红外相机15部;对国有林场、马灌镇13株古树名木进行复壮。
(四)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全面完成
2024年市林长办下发我县2023年森林督查问题项目7个(涉及图斑8个),至目前为止,已查处整改到位问题项目7个,恢复植被7个,面积1.24公顷。行政罚款14.78万元。
(五)高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
林业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针对森林督查重点问题、焦点问题开展违规利用松疫木、野外违规用火、乱砍滥伐专项行动。2024年外出执勤检查58车次、174人次,共办理举报、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各类涉林违法行政案件24件。
(六)高效推动涉林审批
截至目前,核发林木采伐许可2007件,涉及单位及企业116家,农户241户,办证采伐林木121.1万株,办证蓄积 43942.23立方米。核发普通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18件,涉及企业18家。核发植物检疫证47件,核发产地检疫合格证16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394件(含农村居民修建自住用房349件),审批面积110.36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2487.46万余元。
三、量质并重实施生态修复
(一)高效实施林业生态重点项目
一是大力推进造林绿化。今年以来完成国土绿化营造林任务26.74万亩,其中“两岸青山·千里林带”2.15万亩;牵头开展2024年春季义务植树活动,种植红花羊蹄甲、枇杷、楠木、香樟等苗木150余万株。二是全力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自2021年国家储备林建设启动以来,已完成林地收储外业勾绘35万亩,分户31.5万亩,签订林地流转协议30万亩。积极推进金鸡镇打造“利用国家储备林项目助推乡村振兴全国示范镇”。
(二)多点发力修复湿地生态
编制《忠县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建立全县湿地矢量数据库,全县湿地面积为13233.55公顷;开展“小微湿地+”示范推广工作,在磨子湖小微湿地示范点成功举办2024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暨“重庆湿地嘉年华”启动仪式;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院”作用,在皇华岛建成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和皇华岛生态检察保护基地;开展2025年及“十五五”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和申报工作,重庆市皇华岛国家湿地公园2025年度及“十五五”湿地保护修复项目纳入重庆市“十五五”项目库。
(三)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完成2023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工作;完成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落地上图数据复核工作;完成2020年第二轮退耕还林第3次补助资金865.6万元申报工作;完成2023、2024年第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补助资金339.3万元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第二轮退耕还林易地造林流程。
四、创新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一)创新引领林木经济
通过“返租倒包”模式提质改造县域笋竹基地,让失管脱管多年的笋竹林重新焕发生机,当年即实现竹笋亩均增产50%以上,年产鲜笋12万吨;全力推动“以竹代塑”产业发展,支持瑞竹公司技改扩能年产竹纤维制品3亿套,总产值2亿元。该公司荣任“以竹代塑”国家创新联盟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仅有2家企业获此殊荣),其编制的《竹纤维模压容器》产品标准已批准为国家行业标准并已正式颁布,“以竹代塑”竹纤维餐具容器系列产品获2024年世界林产品及木制品展特等奖。
(二)高效盘活林下经济
引进和试验推广“林畜、林禽、林药、林菌、林蜂”等林下高效种养模式,林下养殖牛、羊、鸡等畜禽13000余头(只),林下种植黄精、鱼腥草、百部、淫羊藿等中药材1500余亩,种植大球盖菇、竹荪等100余亩,林下养蜂860余桶,共实现收入超1500万元。
(三)纵深推进集体林改
完成市级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试点(磨子乡),林业生态系统生产总价值量达1.14亿元;全年新增流转集体林地3.9万亩,新增林业经营主体32家,全县林业产业总产值超33亿元,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3800亩;森林保险理赔67.3万元;在马灌镇推动1.2万亩竹林地开展“返租倒包”差异化改革试点,亩均产量增长50%以上,农户户均纯收入增加超6000元,村集体增收超10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设备还存在短板
我县林农交错特点显著,林区及周边人为活动极为频繁,火灾隐患点多面广,加之高温、干旱等极端气候明显增多,高火险期延长,林间可燃物载量持续增加,高火险区域明显扩大,森林火险形势变得更加复杂、严峻,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现有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远远不能满足我县森林防灭火实际工作需要。如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训练场、靠前驻防营房、森林消防水池(水箱)、灭火救援车辆、背负式水泵、发电机、割灌机、油锯等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设备还不完善。
(二)湿地保护工作推进有难度
湿地公园投入严重不足,湿地生态功能随时可能退化;湿地保护管理人员能力不足,保护效果不好;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力度不大,全民湿地保护意识不强。
六、2025年工作计划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沿着全县“1116”总体工作思路,用好用活“十个结合”谋事业,“三十六条”抓落实,加快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力推进美丽忠县建设。
(一)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
深入落实市、县总林长令,坚持把林长制工作贯穿在林业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推深做实林长+山林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协同机制,推动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加快推进周武山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压实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防火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应急演练、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严格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对全县36.03万亩松林进行监测,如期完成松材线虫病年度除治任务,确保在2025年实现无疫情;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巡护监督管理,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整改力度,让案件查处率、结案率、合格率均达100%;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好公益林管护及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全力抓好重点工程建设
继续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等营造林项目、皇华岛湿地和独珠半岛生态修复;开展“小微湿地+”示范工作,至少建成一个示范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管护国有林4.8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公益林19.96万亩,地方公益林36.51万亩,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16万亩;继续做好退耕还林自然灾后生态修复工作,提高苗木保存率、成林率,因地制宜规范实施第二轮退耕还林易地造林;督促指导磨子乡乡村振兴项目快速推进。
(三)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升级笋竹产业“返租倒包”经营模式,建立“股贷债保”可持续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加强规范林地经营权登记,加快数据资料整合移交,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增强森林资源资产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稳步发展笋竹、花椒等特色经济林,围绕林药、林菌、林禽、林花做文章,积极打造“以竹代塑”应用推广基地,大力推进林下种养、森林康养、森林体验,推动林业发展“节节高”。
(四)全方位强化林业安全生产
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实施;做好涉林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督查相关科室做好营林生产项目安全监管;持续巩固林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完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台账,同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实现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持续保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良好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