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涉草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后,内设办公室、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林业科技和产业发展科、财务统计科、行政审批科等7个内设机构,下设忠县森林病虫防治站(参公)、忠县退耕还林还草中心(参公)、忠县湿地保护管理站(参公)、忠县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忠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忠县林木种苗站、忠县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忠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忠县国有林场等9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有忠县林业局一级预算单位和忠县国有林场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8,651.31万元,支出总计18,651.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76.87万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拨入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野生动物保护等项目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8,65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76.87万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拨入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野生动物保护等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51.3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8,65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76.87万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野生动物保护等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2,229.67万元,占12%;项目支出16,421.63万元,占8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651.3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876.87万元,增长290.6%。主要原因是拨入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野生动物保护等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1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37.83万元,增长281.5%。主要原因是追加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等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65.71万元,增长413.5%,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等项目经费。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12.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37.83万元,增长281.5%。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等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65.71万??元,增长413.5%。主要原因是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等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08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2.78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1万元,增长10.1%,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后保险基数增加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66.24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7,259.11万元,占3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79.11万元,增长8973.9%,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中央退耕还林经费。
(5)农林水支出10,354.55万元,占5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46.99万元,增长256.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林业防灾减灾、生态效益补偿等上级专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93.51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9.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4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0.89万??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2020年1月转隶公安局减少人员经费和国有林场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8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81万元,下降33.6%,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局2020年1月转隶公安局相关费用减少和部分公用经费列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邮电费、物业管理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3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野生动物养殖场补偿经费预算。本年支出43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9.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关闭野生动物养殖场补偿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08万元,下降66.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有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26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有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五是森林公安局2020年1月转隶公安局,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7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森林防火、林场营林生产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4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规定,严控公车出行,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与项目相关的车辆运行费用列项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7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一是森林公安局2020年1月转隶公安局,减少2台执法车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规定,严控公车出行,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7.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退耕还林、国土绿化、天然林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执法与监督、林场改革等工作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34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9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72批次98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3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职工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41万元,下降39.4%,主要原因:一是森林公安局2020年1月转隶公安局,运行费用减少;二是严格落实《皇冠足球比分:实施政府过紧日子十条举措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忠府办发〔2020〕52号)文件要求,严控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5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国有林场每月召开护林员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资料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2.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3.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5.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5.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3%。主要用于采购防火视频监控、森林防火物资、自然保护地整改优化方案编制、森林督查、森林资源一张图编制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部门整体和8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15882.5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林业改革发展专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松材线虫病防治、退耕还林种苗费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未完成外,其余项目绩效指标均100%完成,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忠县林业局 |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
15882.54 |
实际支出总量(万元) |
2630.68 |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45.86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19.92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24万亩管护任务、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52人;森林抚育4.8万亩;退耕还林3.5万亩;松材线虫防治40万亩;关闭野生动物养殖场17个;笋竹及森林政策性保险71.8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0.9%;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4%;国有林场购买社会护林员35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
完成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45.86万亩、天保工程区外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19.92万亩、集体和个人国家级公益林23.94万亩管护任务;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52人;森林抚育4.8万亩;退耕还林3.5万亩;松材线虫防治40万亩;关闭野生动物养殖场17个;笋竹及森林政策性保险71.8万亩;森林火灾受害率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3%;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90%;国有林场购买社会护林员35人;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85%;满意度82%。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天保工程区森林资源管护面积(万亩) |
2 |
万亩 |
= |
45.86 |
45.86 |
|||
天保工程区外天然商品林森林资源管护面积 |
2 |
万亩 |
= |
19.92 |
19.92 |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
2 |
人 |
= |
52 |
52 |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
2 |
万亩 |
= |
24 |
24 |
|||
森林抚育面积 |
5 |
万亩 |
= |
4.8 |
4.8 |
|||
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 |
10 |
万亩 |
= |
3.5 |
3.5 |
|||
松材线虫病除治面积 |
10 |
万亩 |
= |
40 |
40 |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5 |
% |
≤ |
0.4 |
0.3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20 |
% |
≤ |
0.9 |
0 |
|||
林木良种使用率 |
2 |
% |
≥ |
80 |
82 |
|||
林木良种培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2 |
% |
≥ |
≥80 |
85 |
|||
关闭以食用为目的野生动物养殖场 |
5 |
个 |
= |
17 |
17 |
|||
政策性农业保险面积 |
2 |
万亩 |
= |
71.8 |
71.8 |
|||
退耕还林合格率 |
2 |
% |
≥ |
80 |
90 |
|||
退耕还林补助兑现率 |
2 |
% |
≥ |
90 |
100 |
|||
购买社会护林员 |
2 |
人 |
= |
35 |
35 |
|||
林区民生状况 |
2 |
无 |
逐步改善 |
90% |
||||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
10 |
无 |
明显 |
90% |
||||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
8 |
无 |
明显 |
85% |
||||
满意度 |
5 |
% |
≥ |
80 |
92% |
2020年中央、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一) | ||||||||||
项目名称 |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分) |
90 | ||||||
主管部门 |
忠县林业局 |
财政处室 |
农业科 |
项目联系人 |
唐林权 |
联系电话 |
5424963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8921 |
8921 |
1185.75 |
13.29 |
10% |
0 | ||||
其中:市级支出 |
4213 |
4213 |
0 |
0 |
0 |
0 | ||||
补助区县 |
329 |
329 |
0 |
0 |
0 |
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国有林场参加社会保险52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8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0.5万亩,林区民生状况改善明显,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
国有林场参加社会保险52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8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0.5万亩,林区民生状况改善明显,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
国有林场参加社会保险52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83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面积0.5万亩,林区民生状况改善明显,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退耕农户满意度93.1%。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 |
52 |
52 |
100 |
10 |
10 |
否 |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 |
万亩 |
= |
3.83 |
3.83 |
100 |
10 |
10 |
是 | ||
退耕还林合格率 |
% |
≥ |
90 |
90 |
100 |
30 |
30 |
是 | ||
退耕还林补助标准 |
元 |
= |
1200 |
1200 |
100 |
10 |
10 |
否 | ||
林区民生状况 |
定性 |
明显 |
明显 |
100 |
20 |
20 |
是 | |||
群众满意度 |
% |
≥ |
80 |
93.1 |
100 |
10 |
10 |
否 | ||
说明 |
2020年中央、市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自评表(二)
项目名称 |
林业改革发展专项 |
项目编码 |
自评总分(分) |
90 | ||||||
主管部门 |
忠县林业局 |
财政处室 |
农业科 |
项目联系人 |
唐林权 |
联系电话 |
54249639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分) | ||||
年度总金额 |
3764.64 |
3764.64 |
228.74 |
6.08 |
10% |
0 | ||||
其中:市级支出 |
793 |
793 |
90 |
1.13% |
0 | |||||
补助区县 |
536.64 |
536.64 |
6.94 |
1.3% |
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89.72万亩管护任务;完成森林抚育4.8万亩;完成上一轮到期退耕还林生态林补偿32.23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6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贷款额3267万元,提供天保管护岗位36个;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964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
完成89.72万亩管护任务;完成森林抚育4.8万亩;完成上一轮到期退耕还林生态林补偿32.23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6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贷款额3267万元,提供天保管护岗位36个;森林抚育带动就业1964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
完成89.72万亩管护任务;完成森林抚育4.8万亩;完成上一轮到期退耕还林生态林补偿32.23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67万亩;林业贷款贴息贷款额3267万元,提供天保管护岗位36个;森林抚育带动就业2025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年初指标值 |
调整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分) |
指标得分(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天保工程管护面积 |
万亩 |
= |
89.72 |
89.72 |
100 |
20 |
20 |
是 | ||
森林抚育面积 |
万亩 |
= |
4.8 |
4.8 |
100 |
5 |
5 |
否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 |
≤ |
0.9 |
0 |
100 |
50 |
20 |
是 |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 |
≤ |
0.4 |
0.3 |
100 |
20 |
20 |
是 | ||
林木良种使用率 |
% |
≥ |
80 |
85 |
100 |
5 |
5 |
否 | ||
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
定性 |
明显 |
明显 |
100 |
10 |
10 |
是 | |||
群众满意度 |
% |
≥ |
80 |
90 |
100 |
10 |
10 |
否 | ||
说明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424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