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林业局是主管全县林业工作的政府工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涉草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改革后,内设办公室、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林业科技和产业发展科、财务统计科、行政审批科等7个内设机构,下设忠县森林病虫防治站(参公)、忠县退耕还林还草中心(参公)、忠县湿地保护管理站(参公)、忠县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忠县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忠县林木种苗站、忠县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忠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忠县国有林场等9个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是忠县林业局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501.55万元,支出总计9,501.5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77.27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50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77.27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01.5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50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77.27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42.82万元,占11%;项目支出8,458.72万元,占8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01.5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277.27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0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8.23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6.83万元,增长319.5%。主要原因是追加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等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0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8.23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等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6.83万元,增长319.5%。主要原因是追加新一轮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等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06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7.36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8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资后保险基数增加追加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32.9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6,009.61万元,占6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79.13万元,增长19616.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中央退耕还林经费。
(5)农林水支出3,222.04万元,占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3.71万元,增长62.0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费、国土绿化、林业防灾减灾、生态效益补偿等上级专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46.5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18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人员开支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81.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0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业务科室业务增多。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邮电费、物业管理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追加野生动物养殖场补偿经费预算。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关闭野生动物养殖场补偿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39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上年决算数均有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2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科室业务量加重,车辆使用频率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森林防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8万元,下降73.5%,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规定,严控公车出行,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与项目相关的车辆运行费用列项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1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科室业务量加重,车辆使用频率增加。
公务接待费3.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退耕还林、国土绿化、天然林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执法与监督等工作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2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26批次4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9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33.6%,主要原因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调研活动增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0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职工差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0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科室业务量加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忠县磨子乡“亲邻自然”生态花园试点项目之竹山村生态文化艺术及乡村治理共同体综合策划及设计分项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5828.6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除林业改革发展专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资金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未完成外,政府一般债券项目绩效指标均100%完成,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忠县林业局 |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
15828.68 |
实际支出总量(万元) |
741.25 |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完成忠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完成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加强森林防火;完成2021年全县森林督查案件37个(共计68个图斑)技术鉴定;完成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和勘界立标。 |
完成忠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完成森林火灾高风险综合治理;加强森林防火;完成2021年全县森林督查案件技术鉴定;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上报。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集体、地方和个人公益林的管护面积 |
10% |
万亩 |
﹦ |
64.8 |
64.8 |
|||
防火视频监控系统 |
10% |
套 |
= |
6 |
6 |
|||
防火监控铁塔 |
10% |
座 |
= |
4 |
4 |
|||
火源管理卡口 |
10% |
套 |
= |
20 |
20 |
|||
防火中控系统 |
10% |
套 |
= |
1 |
1 |
|||
消防水池 |
10% |
处 |
≥ |
16 |
16 |
|||
森林火灾损失 |
10% |
万元 |
= |
<15 |
0 |
|||
促进森林资源安全是否明显 |
10% |
- |
≤ |
是 |
是 |
|||
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 |
10% |
个 |
= |
9 |
0 |
已上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待国家统一批准后编制。 |
||
集体及个人林管天然商品乔木林 |
10% |
万亩 |
≥ |
19.92 |
19.92 |
附件4 |
|||||||
中央、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 |
负责人及电话 |
欧应群54245333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林业局 | ||||||
县级主管部门 |
忠县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29个乡镇(街道)及国有林场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8164 |
340.25 |
4.17% | ||||
其中:中央、市级补助资金 |
7784 |
337.65 |
4.34% | ||||
县级资金 |
380 |
2.6 |
1%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国有林场参加社会保险49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0.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11.5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250人,造林合格率≥90%,林区民生状况改善明显,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
国有林场参加社会保险49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0.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11.5万亩,聘用生态护林员252人,造林合格率≥90%,林区民生状况改善明显,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人) |
49 |
49 |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
0.4 |
0.4 |
|||||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
11.5 |
11.5 |
|||||
聘用生态护林员 |
250 |
252 |
|||||
质量指标 |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
≥85% |
90% |
||||
时效指标 |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 |
≥90% |
100% |
||||
成本指标 |
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 |
1200元/亩 |
1200元/亩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林区民生状况 |
逐步改善 |
逐步改善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
显著 |
显著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
≥80% |
90.90% |
|||
说明 |
无 |
中央、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林业改革发展 |
负责人及电话 |
欧应群54245333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林业局 | ||||||
县级主管部门 |
忠县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29个乡镇(街道)及国有林场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7324.68 |
113 |
1.54% | ||||
其中:中央、市级补助资金 |
6169 |
33 |
0.53% | ||||
县级资金 |
1155.68 |
80 |
6.92%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国有天然林管护面积4.8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36.67万亩、非国有商品林管护面积15.8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3.66万亩;完成造林7万亩、森林抚育2.5万亩;完成上一轮到期退耕还林生态林补偿21.95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1.94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率3%;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
完成天保工程区国有林4.8万亩、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36.67万亩、非国有商品林管护面积15.8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23.66万亩;完成造林7万亩、森林抚育2.5万亩;完成上一轮到期退耕还林生态林补偿21.95万亩;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1.94万亩;林业贷款贴息率3%;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 ||||||
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有天然林管护面积(万亩) |
4.8 |
4.8 |
|||
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
36.67 |
36.67 |
|||||
非国有商品林管护面积(万亩) |
15.88 |
15.88 |
|||||
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 |
23.66 |
23.66 |
|||||
造林面积 |
7 |
7 |
|||||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
2.5 |
2.5 |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
51.939 |
51.939 |
|||||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面积(万亩) |
21.95 |
21.95 |
|||||
质量指标 |
森林抚育质量合格率 |
≥90% |
90%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9% |
0 |
|||||
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1% |
0.40% |
|||||
时效指标 |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
≥90% |
100% |
||||
造林任务当前完成率 |
≥80% |
85% |
|||||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
≥80% |
100% |
|||||
成本指标 |
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
天保工程区集体和个人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3 |
3 |
|||||
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6 |
16 |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0 |
10 |
|||||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
16 |
16 |
|||||
林业贷款年贴息率 |
≤3% |
3%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
≥80% |
90% |
|||
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
明显 |
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
明显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
≥80% |
84.40% |
|||
说明 |
无 |
中央、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政府一般债券 |
负责人及电话 |
欧应群54245333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林业局 | ||||||
县级主管部门 |
忠县林业局 |
实施单位 |
忠县林业局、汝溪镇、白石镇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8 |
208 |
100.00% | ||||
其中:中央、市级补助资金 |
|||||||
县级资金 |
|||||||
其他资金 |
208 |
208 |
100.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皇华岛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实施白石镇、汝溪镇道路工程;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
完成皇华岛湿地公园生态修复、白石镇、汝溪镇森林防火通道建设;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防火公路(公里) |
0.82 |
0.82 |
|||
新建农村道路(公里) |
1.75 |
3.9 |
|||||
质量指标 |
湿地修复质量合格率 |
≥90% |
90 |
||||
道路质量合格率 |
≥90% |
100 |
|||||
时效指标 |
道路建设当前完成率 |
≥8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
明显 |
明显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湿地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
明显 |
明显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周边群众满意度 |
≥80% |
90 |
|||
说明 |
2. 皇冠足球比分: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全年预算执行率4.7%,未达到80%以上的要求,原因是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刚需存在较大缺口,资金调度困难。改进措施:积极调度资金及时拨付项目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424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