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涉草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加强石漠化治理;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忠县林业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林业科技和产业发展科、财务统计科、行政审批科。忠县林业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生态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林业科技和产业发展科、财务统计科、行政审批科。下属6个单位,分别是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湿地保护管理站、森林资源保护中心 、林业安全生产与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忠县国有林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0763.32万元,支出总计10763.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07.83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6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07.83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0763.3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6707.83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403.33万元,占22.32%;项目支出8359.99万元,占77.68%。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63.32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07.83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6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07.83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3.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07.83万元,减少38.4%。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长江防护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45万元。比2023年7.3万元增加0.85万元,增长率11.6%。支出主要用于我局人员教育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2.17万元,比2023年528.8万元,增加33.37万元,增长率6.3%。支出主要用于我局退休人员健康休养及调标支出,全体职工2024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3)医疗卫生健康支出129.47万元,比2023年的116.12万元,增加13.35万元,增长率11.5%。支出主要用于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843.58万元,比2023年5641.11万元,减少4797.53万元,减少率85.04%。退耕还林还草等项目支出减少。
(5)农林水支出9106.09万元,比2023年11063.85万元,减少1957.76万元,减少率17.7%。主要原因为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115.56万元,比2023年114万元,增加1.56万元,增长率1.4%。支出主要用于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3.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49万元,减少8.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2024年未清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遗属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25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4万元,增加5.8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减少0.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下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费用。公务接待费2.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林业工作等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减少0.7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6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2.1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8.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5万元,减少11.64%,主要原因培训次数减少。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9万元,增加1.1万元,增加57.9%,主要原因会议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04万元,增加20.6%,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及办公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单位整体和4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重庆市忠县林业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目标和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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