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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民政局(本级)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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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4.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上报工作。
5.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6.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9.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会同有关单位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0.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11.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12.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3.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行政编制11名,实有人数11名。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福利科、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与执法科(审计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64.63万元,支出总计564.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5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6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5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6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6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05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3.61万元,占60.86%;项目支出221.02万元,占39.1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4.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05万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较上年决算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6万元,增长30.08%。主要原因是年中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追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3万元,下降0.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6万元,增长30.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万元,占0.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在年中追加了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教育支出0.81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5.26万元,占93.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98万元,增长32.8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3.97万元,占2.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入人员工资水平低于调出人员,相应医疗保险缴费金额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18.25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入人员工资水平低于调出人员,相应住房公积金缴费金额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47万元,增长19.9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发生变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公用经费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7万元,下降16.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39万元,增长2039.53%,主要原因是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增加。本年支出6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39万元,增长2039.53%,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59%,主要原因是严控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进行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2.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民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市内因公出行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控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7万元,下降41.5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8.3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万元,增长159.72%,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较上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7万元,下降16.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乡镇勘界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233.08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单位完成情况较好。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78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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