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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36995H/2025-005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18
[ 发布日期 ]
2025-11-18

重庆市忠县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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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救助管理站2024年度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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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服务。主要包括受助对象的人员界定、接待入站、服务管理、医疗救治等工作。

2.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和教育矫治。主要包括流浪未成年人生活照料、教育培训、心理疏导、转接安置等工作。

3.为本县及市内区县间受助人员提供接转服务。主要包括受委托承担对受助人员中没有自主返乡能力的残疾人、未成年人或其他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救助对象提供接转服务等工作。

4.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对各乡镇(街道)救助管理站点提供救助服务、教育矫治、社会工作等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忠县救助管理站为县民政局举办和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编制人数5名,实有人数6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0.70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7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80.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7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70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80.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7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4.70万元,占80.1%;项目支出36.00万元,占19.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0.70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7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7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0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1人,追加了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资金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7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72万元,增长13.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0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1人,追加了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资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0.4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1人,对相应经费支出进行了追加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62.40万元,占8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9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为:一年中增加1人,对相应经费支出进行了追加;二是年中追加了流浪乞讨救助支出项目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8.05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万元,增长14.8%,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1人,对相应经费支出进行了追加

4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1人,对相应经费支出进行了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65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22.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6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了救助开放日活动,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救助专用车接送受助人员产生的过路费、油费及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单位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了救助开放日活动,导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8.2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7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控制参训人数。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03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0.97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差天数和人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6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1人、相应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36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6万元,评价得分80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78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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