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老年人高龄津贴
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忠县老年人高龄津贴调整方案》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忠县老年人高龄津贴调整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重庆市老龄办等23个单位《皇冠足球比分: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渝老办发〔2015〕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老年人社会福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忠县老年人高龄津贴调整办法。
一、补贴对象
具有忠县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80—89周岁内老年人每年生日慰问费100元。
90—99周岁内老年人每月高龄津贴50元,每年生日慰问费100元,每年春节慰问费200元。
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高龄津贴200元,每年生日慰问费200元,每年春节慰问费1000元。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资料:申请审批表,本人及代理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和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组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审查相关资料。审查合格后,在申请人户籍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审批通过的次月开始享受老年人高龄津贴。?
(三)动态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动态核查,对补贴对象户口迁出本县或死亡的,从次月起停发老年人高龄津贴。停发人员报县民政局备案。
四、发放方式
(一)打卡发放。90—99周岁老年人每月高龄津贴、春节慰问费及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高龄津贴由各乡镇(街道)通过金融机构代发至符合条件对象的社保卡(银行卡)。
(二)现金发放。80—89、90—99、100周岁以上老人生日慰问费,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春节慰问费由各乡镇(街道)以现金方式发放。生日慰问费当月发放到位,春节慰问费于春节前发放到位。
五、资金来源
老年人高龄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各乡镇(街道)所需资金2019年纳入调整预算,以后每年纳入预算。
六、加强监管
要建立补贴对象档案,加强档案管理,做到对象基本信息完整、申请审批手续完善、相关证明材料齐全、工作人员审查签章完备。
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要不定期检查各乡镇(街道)发放工作情况,对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忠县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2. 忠县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
3. 忠县高龄津贴停发审批表
附件1
忠县老年人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老年人 基本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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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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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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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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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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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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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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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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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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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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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 代理人 基本 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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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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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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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申请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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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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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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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保证以上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入户调查 基本情况 |
调查人: 年 月 日 | ||||||
公示情况 |
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村(社区)或供养机构公示,未提出异议。 村(居)民委员会或供养机构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
经审查,同意该对象享受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月 元, 自 年 月起开始发放;并享受每年生日慰问费 元和春节慰问费 元。 区县(自治县)民政局 (盖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注:本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报县民政局审批。待审批后,乡镇(街道)、县民政局各留存一份。为方便存档,此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
附件2
忠县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开户行、社保卡号 (银行卡号) |
每月发放金额(元) |
开始享受月份 |
每年生日慰问费(元) |
每年春节慰问费(元) |
联系电话 |
乡镇 (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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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停发编号:
忠县高龄津贴停发审批表
所属地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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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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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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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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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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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享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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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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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原因 |
因高龄津贴补贴对象: 1.于死亡。 2.于户口迁出忠县。 不再符合享受忠县老年人高龄津贴条件,拟停发其高龄津贴。 经办人:年月日 | ||||||
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经审查,拟同意从停发老年人高龄津贴。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盖章)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县民政局 审批意见 |
负责人:经办人:年月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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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二份,县民政局、乡镇(街道)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