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
根据《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皇冠足球比分:开展2023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忠农发〔2023〕148号)、《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皇冠足球比分:开展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忠农发〔2024〕141号)文件,我县规模以上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含“双百”企业)申报了2023年、2024年加工贴息。
为促进我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将2023年、2024年贴息剩余资金用于开展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
已申报2024年贴息的企业不能重复申报,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基本要求
(一)申报贴息的贷款为在市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涉农贷款。
(二)贷款主体须按时结清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再按程序申请贴息。
(三)已经享受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得重复享受本次贴息。
三、贴息的贷款资金用途
(一)只有用于以下建设内容的贷款,才能申报贴息补助
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是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贷款。
(二)下列情况不予贴息
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四、贴息时段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所产生的贷款利息。
五、贴息补助资金计算标准
对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百强领军企业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47万元;重庆市农产品加工业百强成长性企业贴息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023年、2024年贴息后剩余资金用于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资金来源
渝财农〔2023〕122号、渝财农〔2023〕70号、忠农发〔2024〕130号。
七、申报资料
(一)申报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等。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需提供文件、证书等依据。
(二)本通知附件2-6,所要求的内容必须填写真实、完整。
(三)银行贷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公章、经办人公章齐全)、贷款到账凭证或流水、本息还款凭证或结息清单,涉及贷款支出的所有合规合法的票据及附件等。
(四)申报所提供的资料、所有票据及附件必须与申报主体一致。
(五)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其他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需提供资金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的相关材料,如建设合同、购买票据、建设图片等。
八、项目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方便企业的原则。
(一)贴息申报。申报主体自主填写完善附件2-6的资料,并交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完善手续,提供佐证资料(如贷款资金用途证明)并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
(二)乡镇(街道)初审。申报主体的申报资料经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初审,并签注申报意见。
(三)部门审查。经乡镇(街道)初审同意的申报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委。
(四)核查、比对、公示。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县农业农村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比对县发改委、县商务、县经济信息委等部门是否重复享受,待县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审定,经忠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五)报账。通过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业主与县农业农村委完善报账手续。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人员严格审核,确保贷款贴息补助项目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报送方式。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忠县农业农村委乡村产业发展科(403室),联系人:徐睿,联系电话:15723584227。
附件:1.2024年已申报贴息企业名单
2.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概况
3.2024年度忠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申请表
4.2024年度忠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审核表
5.2024年度忠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补助汇总表
6.2024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申报承诺书(样本)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