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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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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件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忠县农业农村委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业农村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是加强法治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新出台新修订的涉农法律纳入农业农村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年,领导班子共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农业农村工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

三是抓严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指引,提升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引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筑牢政治忠诚、坚守责任担当、提升履职本领、强化正风肃纪,全面推进依法执法、护农执法、文明执法,积极探索柔性执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是抓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围绕工作目标印发《忠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有计划的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队伍。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梳理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通过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事项以及权力实施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范围、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目前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95项,其中:行政许可48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强制22项、行政处罚298项。

二是推动政务服务优化升级。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综合窗口受理,业务部门后台运作,简化操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2023年,忠县农业农村委55项依申请类事项均入驻政务服务中心、重庆市农业农村委上线的4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事项已正常运行。截至目前,共办结政务服务事项265件,群众满意率100%。

二、2023年推进农业农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同时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涉农生产经营主体、法律顾问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 ?

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名专职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行政诉讼、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等工作。2023年,法律顾问共参与重大决策讨论3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7次,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审查合同(协议)19份、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2023年,我委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主动接受监察机关和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共有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件,政协提案22件,办结率100%。二是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二)狠抓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执法改革

一是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收集妥善保管执法记录仪数据;定期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并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通报案件数据信息;实行执法机构执法决定预审制度和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以强化学习培训为重要手段,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素质高、工作作风好的执法队伍。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县级各类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2023年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级培训14期37人次、县级集中培训11期339人次。

三是聚焦职能职责,提升办案效能。2023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8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稳粮保供案件),罚没收入26.77万元,没收劣质农药0.91千克,涉渔案件增殖放流2.77万余元,收缴违法钓具200余支,核查宅基地卫片执法移交28宗,拆除宅基地违法建筑2宗。

四是强化跟踪指导,提升“结对”普法实效。忠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通过院坝普法、以案释法等形式为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截至目前,共开展“结对子”活动二十余次、培训示范户500余人次。

(三)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时把学法用法作为领导干部的重点任务,根据行业特点将年度普法内容分解到各领域,结合重点工作推进过程,面向全委职工定期开展学法活动、举办法治讲座,推动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2023年共组织开展全体职工集中学法培训会4期,实现各领域业务人员业务内法律法规掌握率100%;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实现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二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重庆市农业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不断推进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2023年共开展“小板凳普法服务队进农村”、“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民法典进农村”“以案说法”等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举办大型法治宣传活动3场,现场发放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余份。录制秸秆禁烧、十年禁渔宣传音频发放至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各级,印制横幅100余幅,印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三是创新普法机制,打造普法示范。1.制定《忠县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培育农村学法用法队伍。2023年,全县累计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424名,实现每个村(涉农社区)有4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按时完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备案平台信息录入和示范户标志牌到户安装工作;2.打造“普法宣传阵地”,提升乡村法治建设实效。2023年,忠县农业农村委积极建设具有橘乡特色的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新立镇桂花村成功入选首批重庆市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基地建成后,桂花村充分发挥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村民的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为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四)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动态台账,定期更新工作进展,每月及时向县信访办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表。2023年共办理信访案件7件,其中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件,受理、办理率均为100%。

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皇冠足球比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2023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组织,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待来访农民群众34余人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经营纠纷调解2件,依法仲裁土地流转经营纠纷3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学习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2023年,忠县农业农村委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必学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的会议议程,但仍存在学习不够全面系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等问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

二是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2023年,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随着农业农村职能职责的增加,部分执法领域的业务量持续增加(如宅基地执法),加上部分新兴行业快速发展(如宠物市场),对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更高,现有执法力量难以满足不断扩大的执法需求。

三是法治宣传实效有待进一步提升。1.普法方式不够接地气。农村地区的普法宣传对象主要是农村人口,而现阶段农村常住人口以老人居多,普法受众群体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每个人对普法宣传内容的接受能力不同,传统的“一刀切”式的普法宣传,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2.普法范围不够广泛。2023年,全委农村法治宣传主要在重点场镇进行,没有全面深入到村、组、农户,农业法治宣传在微信、抖音、微博等等网络媒体上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户知晓率较低。3.部分基层干部配合度不高。农村普法工作并非涉及乡镇考核的重点工作,部分基层干部在接到开展普法活动的通知后不够重视,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的心态,象征性组织一些群众到现场坐一坐,拍拍照片,群众抱着凑热闹的心态接受普法,对普法人员宣传的法律知识并未认真吸收理解,普法效果差强人意。

四是部门之间执法职责争议现象较为突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是保护耕地的职责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是宅基地管理职责部门,两部门职责交叉之处恰恰是农村违法建房的重灾区,在农村宅基地执法过程中的职责边界长期存在争议。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升理论武装成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

(三)持续夯实农村法治宣传基础。一是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培育认定,拟在2024年底实现每个村(涉农社区)有6户以上学法用法示范户,提前完成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任务;二是切实抓好市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乡村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乡村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四)持续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配合相关部门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及时梳理农业农村领域镇街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将赋权镇街的执法事项主动做好移交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协助其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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