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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859XU/2025-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重庆市忠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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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忠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县人力社保局举办和管理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从事职责是开展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待遇支付、基金监管等民生保障工作,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人员编制39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办公室(社保档案管理科)、政策宣教科(信访科)、财务科、统计信息科(社保卡管理科)、审计稽核科、单位参保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职工个人参保科、居民养老保险科、职工养老待遇科、工伤保险待遇科、综合受理科12个科室,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各1名。年末实有在职参公人员36名,因工作量大,为保障经办工作正常开展,另聘请临工有16人。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养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征缴计划和支付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参保单位养老(含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的登记、变更、注销、拆分和转移;负责审核参保单位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养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编制养老、工伤的年度、月征收、催收计划;负责办理参保单位职工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关系增减、接续;负责参保单位养老、工伤保险的扩面以及参保单位和职工养老、工伤保险权益记录的查询服务;负责参保单位在职职工死亡养老待遇一次性支付及关破、改制单位养老、工伤保险费的清算。

3.负责拟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工作,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参保关系的中断、转移、接续和清算退付审核工作;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个人信息登记、查询、变更服务;负责维护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基数;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保险费征收;负责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待遇一次性支付。

4.负责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查询、数据录入复审、信息维护等工作;承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的经办与管理工作;承办民办教师、农机员等特殊参保群体的社保经办工作。

5.负责审核、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负责编制养老金年度(月)发放计划,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调整养老待遇,审核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负责养老金支付结算、测算,对退休人员变化情况进行现状结构分析,预测基本趋势,编制综合分析报告;负责离退休人员待遇的查询服务;负责全县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6.负责工伤保险人员的就医管理,组织实施工伤康复,审核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身份和工伤待遇,负责工伤人员残疾辅助器具安装的监督管理,负责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的生存验证,协助主管部门参与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工伤性质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7.负责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缴费记录的年度审核;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审核、征缴和数据信息的处理,建立和管理个人账户;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死亡养老(职业年金)待遇的一次性支付;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关系的转移。

8.监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督促单位依法参保,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负责全县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负责清理重复享受、冒领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缴违规支付基金,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检举。

9.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统计报表的汇总编制及上报,定期开展社会保险运行分析;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待遇支付等信息公开。

10.负责对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乡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开展社会保险调研和课题研究。

11.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会计核算、基金支付及清算工作。

12.负责全县社会保障卡推广、制作发放、运用、信息维护及管理工作。

13.负责建立全县社保业务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保密等管理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实施。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隶属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和管理,是人社局下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内设办公室(社保档案管理科)、政策宣教科(信访科)、财务科、统计信息科(社保卡管理科)、审计稽核科、单位参保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职工个人参保科、居民养老保险科、职工养老待遇科、工伤保险待遇科、综合受理科12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40.5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0.19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九大员、军转干等特殊人群补贴项目。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040.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0.19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九大员、军转干等特殊人群补贴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0.53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040.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0.19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九大员、军转干等特殊人群补贴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47.75万元,占36.6%;项目支出1292.78万元,占63.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40.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0.19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九大员、军转干等特殊人群补贴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0.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0.19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九大员、军转干等特殊人群补贴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69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贴、九大员、军转干等特殊人群补贴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5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150.19万元,增长12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九大员、军转干等特殊人群补贴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69万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贴、九大员、军转干等特殊人群补贴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1.87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职工培训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8.62万元,占9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69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增加九大员、军转干等特殊人群补贴项目。

(3)卫生健康支出43.67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有一名同志退休,从而减少人员经费。

(4)农林水支出17.2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49.12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3万元,下降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有一名同志退休,从而减少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7.75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633.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56.33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有一名同志退休,从而减少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14.1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80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遵循厉行节约制度,节省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支出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保局会议培训、社会保险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检查、工作人员加班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年初预算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9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大型会议安排。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8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遵循厉行节约制度,节省培训费用开支。本年度差旅费支出5.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1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其中办公费16.1万元、印刷费2.95万元、电费7.5万元、邮电费11.6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培训费1.87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8.19万元、福利费4.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80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遵循厉行节约制度,节省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1.46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社保大厅协管经费(工资及社保)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1.46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认真贯彻了县财政局皇冠足球比分:预算绩效管理员的有关精神,理顺流程,清晰明确职能,将绩效目标完成进度与专项财政支出进度挂钩,避免了年底突击使用资金的现象。项目的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全面提升了我中心社保服务工作水平。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周娟??023-8580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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