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创业扶持、就业援助政策,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承担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运行的行政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7.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薪酬调整政策,审核监督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及经营管理者工资标准,落实上级有关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工作。
8.参与拟定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人才引进政策等工作,协助做好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职称评聘、专家综合服务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全县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承担市级及以上层级功勋荣誉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负责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4.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5.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9.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委分工。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县教委等部门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县人社局(本级)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机关下设1室9科,局属事业单位8个,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已撤销)、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就业和人才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2024年末在编在岗职工116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参公人员78人,事业人员21人,机关工人1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503.8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8.38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及工资基数调整。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503.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8.38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及工资基数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03.85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503.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8.38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及工资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2456.40万元,占54.5%;项目支出2047.45万元,占45.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503.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88.38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及工资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3.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8.38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及工资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08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同时部分单位年中追加了部分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3.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88.38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及工资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3.08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同时部分单位年中追加了部分项目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6.3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及工资基数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9.70万元,占8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3.53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同时部分单位年中追加了部分项目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141.49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职工整体实际工作月数较预算减少,本年度新招录6人,基数较低,退休职工4人,基数相对较高,故卫生健康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4)农林水支出274.23万元,占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2.32万元,增长169.1%,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县财政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实行年中追加预算列支。
(5)住房保障支出152.10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4年度职工整体实际工作月数较预算减少,本年度新招录6人,基数较低,退休职工4人,基数相对较高,故住房保障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6.40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2114.8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78.62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2023年清算往年待遇,本年度此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41.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避免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0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部门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县内因公下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避免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2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相关制度,加强支出审批控制。
公务接待费17.3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人力社保局及市、县相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调研等发生的相关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避免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8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10批次24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7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38万元,下降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的职工培训减少,导致培训费支出下降。本年度差旅费支出36.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9.60万元,增长117.6%,主要原因是按相关通知要求,本年度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开会事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48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较上年增加8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所需的A4纸张。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191.10万元(详情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对“三支一扶”人员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83.51万元,评价得分91.02分。
我部门对“三支一扶”人员经费(社保及工资)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38.2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
我部门对工伤调查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病退)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8.2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
我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络运维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3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
我部门对事业单位(教育、卫生除外)人事考试工作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10.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
我部门对人力社保能力建设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70.78万元,评价得分93.73分。
我部门对社保大厅协管经费(工资及社保)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1.46万元,评价得分100分。
我部门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486.91万元,评价得分91.28分。
我部门对养老社会保险机构专项补助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0万元,评价得分100分。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韵涵??023-54239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