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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859XU/2025-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重庆市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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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责。

3.参与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大检查及各种专项执法检查。

4.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

5.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劳动用工年检。

6.组织或参与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

7.组织或参与查处因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起的罢工、怠工等突发事件。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2024年6月机构改革本单位撤销。2024年末实有在编在岗职工0人。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3.44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7.43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根据《皇冠足球比分:同意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更名并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23.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7.43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3.4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23.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7.43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其中:基本支出123.44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3.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7.43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7.43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85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4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7.43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85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教育支出0.6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16万元,占8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0.92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3)卫生健康支出8.79万元,占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8万元,下降41.7%,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4)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0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4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108.8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1.43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4.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2.49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1万元,下降95.1%,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61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皇冠足球比分:调整规范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本单位车辆划转至人社局机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根据《皇冠足球比分:调整规范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本单位车辆划转至人社局机关。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人力社保局及市、县相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调研等发生的相关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1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1万元,下降87.8%,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6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4.4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与人社局机关合署办公,未单独列支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05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7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20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49万元,下降60.6%,主要原因是根据(忠委编〔2024〕61号)撤销原监察支队,相应人员及公用经费一并划转至仲裁院。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忠县财政局皇冠足球比分:开展2024年度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忠财预〔2025〕3号)要求,我单位无需开展绩效自评。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韵涵??023-54239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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