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版)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点:重庆市忠县白公街道白公路1号附4号
联系电话:023-54234068
单位职责:
(一)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承担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支队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宣传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联系群团工作。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监督责任,根据授权履行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工作。承担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案源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跨区域案件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与司法及相关行政部门的执法衔接、协调机制建立等工作。承担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组织工作。
(二)案件审理科。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审核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支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三)执法一大队。承担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县级重大活动和重要接待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食盐质量安全执法职能。
(四)执法二大队。承担药品经营(零售)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五)执法三大队。承担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六)执法四大队。承担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在经营性服务活动中提供不符合质量规定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棉花、茧丝、毛绒纤维、麻类纤维、絮用纤维及制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计量违法、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
(七)执法五大队。承担违反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商品明码标价管理以及价格欺诈、低价倾销、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违反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收费公示制度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对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及时报送上级执法机构查处,承担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实施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违法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传销、违法直销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承担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组织工作。承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交易违法、合同欺诈、违反登记注册管理、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