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措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实施食品药品问题产品召回制度,承担食品药品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及餐饮行政许可管理。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监督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处罚。负责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的管理工作。负责疫苗配送、存储质量管理。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本局管辖或市局授权、委托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检验检测等监督管理,负责接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开工告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情况核实、报告和按规定权限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依法或根据总局、市局授权,开展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本辖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库,推进建立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工作。
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11、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依法实施计量监督检查,监督计量技术机构,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能源计量工作和产品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推动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负责商品条码工作,标准化信息管理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15、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市知识产权强国、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16、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17、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派出单位和市场服务行业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18、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由22个内设科室、机关党委及14个派出机构基层市场监管所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收入508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1.8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2023年支出508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9.48万元,教育支出1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79万元,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与上年决算数分析情况
2023年收入5081.83万元,上年4420.86万元,增加660.97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本年年末人数相较上年增加11人,增加相关经费,以及支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1.83万元,上年4420.86万元,增加660.97万元,增长14.95%,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
2023年支出5081.83万元,上年4420.86万元,增加660.97万元,增长14.95%。主要原因是本年年末人数相较上年增加11人,增加相关经费,以及支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9.48万元,上年3486.06万元,增加353.42万元,增长10.14%;教育支出10.79万元,上年9.96万元,增加0.83万元,增长8.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68万元,上年592.94万元,增加197.74万元,增长33.35%,主要原因是本年年末人数相较上年增加11人,增加相关经费;卫生健康支出176.08万元,上年176.58万元,减少0.50万元,降低0.28%;住房保障支出264.79万元,上年155.32万元,增加109.47万元,增长70.48%,主要原因是本年年末人数相较上年增加11人,增加相关经费,以及两年预算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一致,本年将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公务员年度考核奖纳入基数。无年末结转结余。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81.15万元,年初预算数81.15万元,与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总额82.72万元,减少1.57万元,降低了1.90%,降低的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总额78.14万元,年初预算数78.14万元,上年支出总额77.86万元,减少0.28万元,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减少维修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总额3.01万元,年初预算数3.01万元,上年支出总额4.86万元,减少1.85万元,降低38.07%,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匹配原则,“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25个,公务接待人数510人次。人均公务接待金额未超过60元,车均公务用车数据为3.0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万元,上年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年初未预算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79万元,上年9.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83万元,降低68.57%,是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培训事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75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单位各类商品服务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711.87万元,减少82.12万元,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健全管理机制,提高了行政经费使用效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新入职职工的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1项,涉及资金45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21个一般性项目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公开。
(2)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2023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zip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决算公开联系人:梁艳红? 电话:5424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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