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事项:投诉受理
二级事项:法律援助投诉受理
公开内容:
事项名称 |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服务类型 |
投诉咨询类 |
实施主体 |
重庆市忠县司法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
服务主题 |
司法公证 |
办理形式 |
窗口受理 快递申请 电话受理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承诺办结时限 |
受理投诉后,一般应在45日内办结;投诉事项复杂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
投诉条件 |
投诉人具有投诉人主体资格,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和投诉请求,有具体的投诉事实和理由;投诉事项属于本机关管辖,属于规定的投诉事项范围 |
行使内容 |
受理有关人员对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的投诉,建立受理、处理投诉的登记台账和卷宗档案,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
受理方式 |
受理渠道 |
受理时间 | |
窗口受理 |
忠县白公街道白公环路 83号附1号司法局106室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快递受理 |
忠县白公街道白公环路 83号附1号司法局106室 | ||
电话受理 |
023-546611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