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
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皇冠足球比分: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八条措施的通知》(渝安办〔2021〕84号)、《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等八部门皇冠足球比分:印发重庆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商务发〔2022〕20号)等文件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县商务委、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联合制定了《忠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忠县商务委员会??????????忠县公安局
?????????????????????????????????????????????????忠县生态环境局????????忠县城市管理局
?????????????????????????????????????????????????忠县应急管理局???????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忠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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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切实规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着力解决违法用地、环保、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决定于2022年下半年在全县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全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现状;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建设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令2007年第8号,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章,严肃查处一批无证无照违规经营者,重点整治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引导提升一批不够规范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严厉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推动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巩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二、整治重点
(一)规范市场准入机制。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无照经营行为。对已取得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但达不到安全生产等基本条件的企业或回收网点,根据情节轻重按职责责令生产经营者限期整改、停产整改、实施行政处罚或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严肃查处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活动的行为。(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按职责牵头)
(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再生资源行业中违反治安管理、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未向当地公安部门备案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整治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县公安局、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管局按职责牵头,县商务委配合)
(三)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集中分拣处理场所及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场地无地面硬化,无外墙围挡,无防扬撒、污染防治措施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其他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整理整顿“三合一”场所,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提升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县生态环境局、县消防大队、县应急局、县商务委按职责牵头)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固化整治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密切协作长效机制,形成长期坚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再生资源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地方立法,为行业管理提供法律支撑。探索建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再生资源行业规划标准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分析制度。(县商务委牵头)
三、进度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为期5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
县商务委组织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制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部门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执法检查重点内容,分解落实任务,提出具体措施。深入研究辖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公布举报电话,集中力量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台账,落实责任单位,按职责及时整治。各乡镇(街道)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台账》(见附件1),以下简称《问题台账》电子档于9月14日前报县商务委流通科韩志英。
第二阶段为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阶段(9月15日至11月30日)。根据摸排结果及《问题台账》进行逐项清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任务,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切实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消防设施不达标的,一律依法进行查处,督促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违法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场所一律关停,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企业及个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阶段为迎接检查、总结分析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专项行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及时报送县商委,县商务委梳理汇总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汇总上报给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委。12月下旬,县商务委牵头做好迎接市级部门督查工作。
四、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各职能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创新推广实时监控和在线监管方式。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网点回收废旧金属管理、治安管理情况开展检查,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依法打击专项整治
行动中妨害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依法对违反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查处。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整治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将再生资源行业生产安全工作纳入巡查、考核工作内容,统筹指导相关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以及对所涉及的《特种设备目录》内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管,负责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和超出核准经营范围开展许可类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消防部门负责按计划对再生资源网点(企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五、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整治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正确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的关系、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关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成立商务、环保、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清理和梳理辖区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及时加强整改。
(二)加强协作,严格整治。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权限,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履职尽责、严格执法,确保整治工作效果。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打严惩、快处快办,不留后患。
(三)加强宣传,凝聚合力。各单位要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多层面宣传,在政务平台、中国信用网及时曝光查处违法案例。通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引导、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监督。
(四)加强总结,及时上报。各乡镇(街道)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台账》(见附件1)电子档于9月14日前报县商务委流通科韩志英处。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等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整治作情况,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等)及整治汇总表(附件2),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附件: 1.XXX乡镇(街道)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台账
??????2.XXX部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