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统计局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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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电话:023-54232894;传真:023-5461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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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地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本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三)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企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乡镇(街道)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
(四)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六)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资料。
(七)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依法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动态监测,开展社会咨询,提供决策服务。
(九)拟订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十)定期考核评价全县乡镇(街道)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参与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报批等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和监督有关工作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使用。
(十二)组织开展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对外交流合作,指导部门、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三峡工程库区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和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及新农村建设监测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忠县统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承办国家文明县城创建、卫生计生、精神文明、综治安全、信访稳定、应急管理、招商引资、帮乡扶贫、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机关会务、公文运转、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技术职务评聘报批、党风廉政、目标考核、国有资产管理、政务督查、政风行风、工青妇、财务、专项工作经费和专项基建资金监管、车辆运行管理、统计宣传、统计信息化建设、计算机及网络管理、统计信息网络维护等具体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综合核算科。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具体管理统计数据、综合数据库;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组织编印《忠县统计快报》、《领导干部手册》、《忠县统计年鉴》、“两会卡片”等统计产品,负责《数据忠县》移动终端管理、维护和更新;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对外提供统计服务;承担三峡库区经济发展监测、综合统计、核算统计及相关工作;负责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乡镇(街道)GDP核算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和季度主要经济指标考核排位的牵头工作;负责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及管理;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乡镇(街道)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开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统计预警、统计监督、决策服务;依法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二三产业科。承办全县规上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商贸、规上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能源环保、社会事业、利用内资、劳动力及就业调查、新型金融业、文化旅游业、劳动工资、城乡划分等二三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承担管理协调乡镇(街道)、部门(行业)本专业统计调查中的具体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本专业统计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统计分析和提供咨询服务;承担工业经济效益考核、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资质以下建筑房地产业抽样调查工作;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承担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科技统计、妇儿两纲监测统计;承担R&D资源清查的业务牵头工作;指导本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资料。
(四)政策法规科(县统计局执法检查大队)。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地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负责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重庆市地方统计法规、规章在全县的宣传、监督管理、检查工作;查处本地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相关的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度;负责涉外调查、民间统计有关监督管理;统计法制建设、统计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对外交流合作。
忠县统计局管理2个参公事业单位:
忠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办公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中博大道2号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23-54232894(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忠县普查中心
办公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中博大道2号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023-54232894(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