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地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监督和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依法查处本地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3.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乡镇(街道)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
4.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资料。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依法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8.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负责动态监测,开展社会咨询,提供决策服务。
9.拟订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10.定期考核评价全县乡镇(街道)社会经济状况;参与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报批等有关具体工作;管理和监督有关工作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使用。
12.组织开展全县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开展统计对外交流合作,指导部门和乡镇(街道)统计工作。
13.负责三峡工作库区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和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及新农村建设监督体系建设。
14.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忠县统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核算科、二三产业科、政策法规科(统计执法大队),下设忠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忠县普查中心两个参公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忠县统计局(本级)、忠县社会经济调查队、忠县普查中心等三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05.48万元,支出总计1,105.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4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0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4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5.4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0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4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职工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77.74万元,占52.26%;项目支出527.74万元,占47.7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增长0%,本单位上年度和本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5.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64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4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09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追加劳动力调查业务经费和调整预算等。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4万元,增长6.01%,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变动,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7.09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追加劳动力调查业务经费和调整预算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96万元,占89.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9万元,增长34.13%,主要原因是追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及劳动力调查业务等经费,另外还有人员职务变动、职级晋升、晋级晋档追加调整预算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教育支出1.58万元,占0.1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0.91万元,占6.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9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后,部分职工的职务职级发生变动,实际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7.85万元,占1.61%,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住房保障支出25.19万元,占2.7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7.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变动和晋级晋档调整工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职工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6万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两大重点工作已进入后续阶段,日常办公开支减少导致公用经费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8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1万元,减少48.94%,主要原因:一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除本部门公车正常运行维护外,本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等两项重点工作进入后续阶段,公车运行费用也随之减少。二是公务用餐减少。2021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进入后续阶段,两大普查涉及公务用餐和公车出行频数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3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统计业务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检查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7万元,减少32.88%,主要原因是除本部门公车正常运行维护外,本年第七次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等两项重点工作进入后续阶段,公车运行费用也随之减少。
公务接待费17.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部门交流学习统计工作、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开支,接受国家、市级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74万元,减少50.87%,主要原因是除迎接上级检查、区县交流等外,2021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进入后续阶段,两大普查涉及公务用餐和公车出行频数有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20批次18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6万元,下降11.0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两大重点工作已经入后续阶段,日常办公开支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9万元,增长49.56%,主要原因是第七次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两大重点工作召开的部分会议经费,未能在2020年度进行支付。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49%,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培训人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忠县统计局(本级) |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
1105.48 |
实际支出总量(万元) |
1105.48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保单位基本运转;2.扎实完成农业、工业、建筑业、投资、房地产、商贸、人口就业、物价、社会科技、能源环境等28项常规统计工作和规下工业、限额以下商贸、标准以下服务业等22项抽样调查工作;3.持续提升资政服务水平,加强统计监测预警,把脉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4.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培训指导,提升统计能力。5.做好人口普查阶段性工作。 |
1.保单位基本运转;2.扎实完成农业、工业、建筑业、投资、房地产、商贸、人口就业、物价、社会科技、能源环境等28项常规统计工作和规下工业、限额以下商贸、标准以下服务业等22项抽样调查工作;3.持续提升资政服务水平,加强统计监测预警,把脉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4.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培训指导,提升统计能力。5.做好人口普查阶段性工作。 | |||||||||
绩效 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完成统计抽样调查项目数量 |
0.2 |
个 |
数量 |
≥20 |
25 |
|||||
资政服务信息分析数量 |
0.2 |
篇 |
数量 |
≥40 |
85 |
|||||
编印统计资料数量 |
0.1 |
册 |
数量 |
≥5000 |
5500 |
|||||
培训人次 |
0.2 |
人次 |
数量 |
≥2000 |
2200 |
|||||
人口普查数据汇总处理完成率 |
0.2 |
% |
数量 |
=100 |
128 |
|||||
统计成果利用率 |
0.1 |
% |
数量 |
≥80 |
85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