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统计方法制度,按照国家、重庆市统计标准完成各项普查和统计调查任务。
2.承担各项普查及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业务、文秘、宣传和后勤等职能(即: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方案制定、文秘、宣传、后勤,普查资料的综合开发)。结合忠县实际制定各项普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普查方案要求,做好部门之间的协调,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负责普查人员的选调,开展普查业务培训,对下级普查机构的普查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县各项普查的数据汇总,并对各项指标数据进行质量评估,组织普查资料开发和课题研究。
3.承担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信息。按照上级统计机构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各项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方案。负责承担国家统计局、重庆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上级统计机构布置的各项常年性和临时性社情民意调查任务;负责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区县考核开展各项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的汇报、衔接沟通工作,以及考核结果的事前预判、事中跟进和事后分析工作。
4.组织实施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区县开展各项调查活动的事前演示调查,并及时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供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有效消除市对县各项民意调查考核内容在乡镇(街道)、部门的悬空现象。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领导交办的有关社情民意及民生方面的调查任务及重点目标综合考核调查分析,承担县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委托的专项社情民意及民生工作方面的调查任务。
5.负责收集和反映社会动态、舆情信息和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决定的意见建议;收集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认识和反映;了解提供县委、县政府决策部门所需要的信息及其他重要情况。
6.承担基本单位名录库及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定期收集编办、民政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资料,对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负责贯彻执行基本单位统计制度,“四上”企业基本情况表的审核和“非四上”单位样本比对核实工作,基本单位统计数据管理和提供工作;负责全县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7.承担城乡区域划分工作,准确核定城乡属性;制定县域内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发展规划和标准,加强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城乡居民收入调查记帐户等各个层面的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和上级部门布置的临时性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忠县统计局举办的正科级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有办公室、民情科和名录管理科等3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40.76万元,支出总计140.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2万元、降低10.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和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4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2万元、降低10.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和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4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2万元、降低10.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和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140.76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0.7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82万元、降低10.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和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2万元、降低10.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和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2万元、降低10.67%。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和部分基数调整等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18万元,占81.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7万元,降低8.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2)教育支出0.34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降低2.86%,主要原因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外出培训。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2万元,占1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22.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相应费用变动,以及部分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变动。
(4)卫生健康支出5.57万元,占3.9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降低5.9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5.56万元,占3.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降低3.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2万元,降低8.75%,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和部分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万元,降低18.35%,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和上年度一样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和上年度一样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无增减变化。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和上年度一样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和上年度一样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和上年度一样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无增减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三公”经费实物量支出,和上年度一样未发生“三公”经费实物量支出,无增减变化。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万元,降低18.35%,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节约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在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23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