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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412331/2022-00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
[ 发布机构 ]
忠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2-24
[ 发布日期 ]
2022-02-24

2021年11-12月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理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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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日期
1 (忠县)文综罚字〔2021〕F-000007号 忠县学友文具店 92500233MA60K8**** 2021年11月18日15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5时50分,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张琪(310230092)、叶建峰(310230100)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香山二路1号附15号的“忠县学友文具店”检查,发现文具店里有少量书籍出售,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谭晓华提供《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谭晓华无法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只提供了《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未包括书刊。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1.罚款:伍佰元整(500元);2.没收非法财物:84本书籍。
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11-30(2022-1-26结案)
2 (忠县)文综罚字〔2021〕F-000008号 忠县香山路童心文具经营部 92500233MA60BC**** 2021年11月18日14时30分至2021年11月18日15时10分,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张琪(310230092)、叶建峰(310230100)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位于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香山二路1号附15号的“忠县香山路童心文具经营部”检查,发现文具店里有少量书籍出售,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邹俸兰提供《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邹俸兰无法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只提供了《营业执照》。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1.罚款:伍佰元整(500元);2.没收非法财物:45本书籍。
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11-30(2022-1-26结案)
3 (忠县)文综罚字〔2021〕F-000009号 忠县桔子书刊店 92500233MA5YWQ**** 2021年12月01日15时00分至2021年12月01日15时50分,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执法人员何青霞(310230075)、叶建峰(310230100)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忠县桔子书刊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有少量书籍出售,执法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提供《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负责人提供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显示从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申请至今未见到每年年度核验记录,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十二)项的规定 1.警告;2.罚款:伍佰元整(500元)。
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12-13(2022-1-26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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