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卫生健康单位:
现将《忠县2022年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督监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忠县2022年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督监测实施方案
为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预防医院感染事故发生,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忠县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督监测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健康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县疾控中心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县疾控中心分管领导、县卫生健康委政法科科长为成员。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成立医院感染控制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本院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三)忠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依法对各级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加强院感控制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自觉接受消毒效果的监督和监测,并为该工作提供相应支持。
二、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督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机构
全县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督监测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实施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采样及检验工作并负责出具检验报告。
三、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的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不含中医诊所)、社团医疗机构、县属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
四、监测频率
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个体诊所(不含中医诊所)、社团医疗机构、县属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开展一次的消毒效果监测,对上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增加检测频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村卫生室按每年20%比例抽检一次,对上年度抽测不合格的单位第二年再次抽测,五年内达到全覆盖。
五、监测范围及指标
见附件:忠县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范围及指标。
六、监测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由县疾控中心自行统筹安排,此项工作务必在11月底前完成。县疾控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卫生监测报告书,报县卫生健康委并抄送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
七、工作要求
(一)县疾控中心高度重视,务必按照文件所要求监测的对象和频率扎实开展抽检工作,做到工作规范、真实、有效。及时出具监测报告书。
(二)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监测工作,对监测不合格单位严肃查处。
附件:忠县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范围及指标
附件
忠县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范围及指标
机构 |
范围 |
指标 |
备注 |
县级医疗机构 |
1.层流手术室,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供应室无菌区、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各类普通病房。 2.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 |
1.室内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 2.儿科病房、产房、婴儿室、妇科检查室医护人员手检测沙门氏菌。 3.用于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器械检测细菌菌落总数;进入体组织、器官、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器械视其可疑污染情况检测致病性微生物。空气采样方法选用沉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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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卫生院及民营医院、社团医院 |
1.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儿科病房、妇产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各类普通病房。 2.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 |
1.室内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 2.儿科病房、产房、婴儿室、妇科检查室医护人员手检测沙门氏菌。 3.用于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器械检测细菌菌落总数;进入体组织、器官、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器械视其可疑污染情况检测致病性微生物。空气采样方法选用沉降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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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乡镇卫生院(含分院) |
1.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儿科病房、妇科检查室、注射室、换药室、各类普通病房。 2.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 |
1.室内空气细菌菌落总数,物体表面及医护人员手细菌菌落总数。 2.儿科病房、产房、婴儿室、妇科检查室医护人员手检测沙门氏菌。 3.用于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器械检测细菌菌落总数;进入体组织、器官、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器械视其可疑污染情况检测致病性微生物。空气采样方法选用沉降法。 |
机构 |
范围 |
指标 |
备注 |
诊所及医务室 |
1.治疗室、注射室、诊断室 2.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 |
1.室内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检测细菌菌落总数。 2.用于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器械检测细菌菌落总数;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器械视其可疑污染情况检测致病性微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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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站(室) |
1.治疗室、注射室、诊断室 2.医疗用品及医疗器械 |
1.室内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检测细菌菌落总数。 2.用于接触皮肤的医疗用品、器械检测细菌菌落总数;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器械视其可疑污染情况检测致病性微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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