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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3278090045/2022-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日期 ]
2022-01-26

忠县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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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忠县卫生健康部门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示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卫生健康 部门
16 预防接种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税〔2016〕14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财综〔2007〕138号,渝价〔2018〕174号 20元/剂次
17 鉴定费
(1)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价〔2003〕93号 市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4000元/每案例
区县(自治县)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2500元/每案例
(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价〔2007〕690号 3500元/例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渝财综〔2016〕114号,渝发改收费〔2021〕1183号 5000元/例
18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30号、渝财综〔2021〕7号,渝发改收费〔2021〕1581号 40元/人次,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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