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忠县医疗卫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 |||||||||
被处罚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项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机关 | 承办人员 |
忠县爱德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忠县爱德华医院) | 9150**********177Y |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 |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等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或者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止相应执业活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警告并处罚款 | 忠卫医罚〔2024〕2号 | 2024.2.5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鸿、宋芮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