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项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时间 | 处罚机关 | 承办人员 |
何星华 | 5122**********1770 |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 | 非医师行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药品器械并处罚款 | 忠卫医罚〔2024〕4号 | 2024.7.25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鸿、秦中兵 |
忠县康众大药房 | 9250**********91XD |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器械并处罚款 | 忠卫医罚〔2024〕5号 | 2024.7.25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鸿、宋芮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