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足球比分

图片
忠县人民政府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处罚/强制>结果公示
您当前的位置: 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处罚/强制>结果公示
[ 索引号 ]
115002333278090045/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忠县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发布日期 ]
2025-02-26

2025年忠县医疗卫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字号:
分享:
2025年忠县医疗卫生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被处罚主体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处罚类别 处罚事项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机关? 承办人员?
王洪锦 5102**********2859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四项 违反本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四)未按照规定报告有关情形; 警告 20250002 2025.2.20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黄鸿、宋芮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