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忠县传染病防治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 | |||||||||
被处罚主体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项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结果 | 处罚时间 | 处罚单位 | 承办人员 |
忠县拔山镇杨柳村光明桥卫生室 | 5122**********687X | 传染病防治 | 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 | 忠县传罚﹝2025﹞5号 | 罚款。 | 2025.9.6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赵平、樊强 |
忠县白石镇明星村卫生室 | 5122**********8891 | 传染病防治 | 未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 | 忠县传罚﹝2025﹞6号 | 罚款。 | 2025.9.6 | 忠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赵平、周康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