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信访办公室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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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联系电话 | 电话:023-54660826;传真:023-5466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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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
(二)负责受理办理督查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协调处理我县跨区域、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
(三)负责牵头开展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信访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
(四)统筹负责全县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市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建议,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起草我县有关信访工作的文件;指导推广群众工作经验,总结乡镇(街道)和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六)开展信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依法接受并及时办理群众向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听证申请。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职责。
(七)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信访干部培训;指导信访业务办公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八)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管理、干部学习培训及信访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值班及值班信息的处置和报送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信访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事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工作。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接受国家审计机关有关审计。
(二)办信科(忠县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承办县人民政府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承办市信访办等市级机关转送、交办信访事项;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来信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开展社情民意调研、分析和通报。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办信工作。
(三)督查科。承办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信访法制工作,承担县政府信访事项的诉讼代理职责,承办信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统筹协调处理“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承办党政信访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牵头收集报送常委会、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提出对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信访督查工作。
(四)接访科。承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和市联席办交办的相关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汇总、分析、反映和通报重要来访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有关工作;统筹负责全县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阅批的信访事项和手机短信信访事项及《人民网》领导留言办理;指导检查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接访工作。
(五)稳定科。负责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突出信访矛盾问题和重大信访稳定风险隐患;实施全县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信访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县内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