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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530855476/2020-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信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信访办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忠县信访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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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庆市《信访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

2.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分析和掌握信访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准确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交办件,查处重要来信来访案件,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信访交办件的调处情况。

4.协调处理全县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5.受理群众向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做好复查日常工作。

6.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业务,加强信访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目标考核。

7.做好信访信息的筛选、上报和反馈工作,开展信访调查研究,撰写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忠县信访办公室;忠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二级单位)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忠县委发〔2019〕1号)要求,将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调整为忠县信访办公室,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455.8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55.8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万0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1.5337 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一些项目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55.89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389.297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973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4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 12.1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7.1006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21.533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10.266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1.8 万元。

三、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5.8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892万元,比2019年减少21.5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48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2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3.454 万元,比2019年减少31.8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一些非必要开支项目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办公用房租赁、网络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忠县信访办公室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与2019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9年增加0万元。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1.2111万元,比上年增加24.6254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93.45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邓信周? 联系方式: 023-546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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