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是负责执行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和审定管理;做好医保待遇支付及费用结算;监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承担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落实离退休干部级革命军人医疗费用政策。主要重点工作是负责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做好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配合卫生健康委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落实好国家谈判药品管理使用;做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等。
(二)单位构成
县医疗保障局内设3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医药管理科、基金监督科。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其中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中心首次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统一办公、财务统一核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县财政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因预算一体化改革因素影响,今年各县级预算单位批复中基本没有单位专项经费。各预算单位中必须支出的专项经费待市级下达新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后纳入调整预算。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2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4.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4.7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4.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62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2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8.2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4.7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7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4.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4.36万元,比2021年增加4.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36万元,比2021年增加4.7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我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1年增加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1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活动预期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2.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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