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和政策举措对外公开,在促进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升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围绕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管理、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等群众关心的医保问题,主动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工作通报等事项。2021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8条,其中:政策文件12件、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52项、建议提案办理3件、其他信息11件。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照新修订的《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注意事项和收费标准,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要求各科室(单位)安排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序开展。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局领导班子分工,重新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从综合科划转到办公室,明确具体责任人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单位)职责,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发布范围、渠道、方式及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负面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为县政府门户网站,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规范栏目设置,有效推进平台建设。此外,我局还通过报社等媒体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2021年在忠州日报公开政府信息5条,在新浪网公开政府信息1条,“重庆日报”APP公开政府信息1条。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校准,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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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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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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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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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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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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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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