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维华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黎维华,男,汉族,1975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忠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分管领域项目建设提前介入工作。负责“五查四改月述考”工作机制及“领导干部履行安全责任一件事”的开发推广使用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部分工作,危化烟爆安全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