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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33986284A/2024-00043
[ 发文字号 ]
忠安委〔2024〕4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4-01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忠县减灾委员会 忠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健康中国忠县行动推进委员会 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五查四改月述考”工作机制 (第三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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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安全生产委员

忠县减灾委员

忠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

健康中国忠县行动推进委员会

皇冠足球比分:印发《忠县“五查四改月述考”工作机制

(第三版)》的通知


忠安委〔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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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县食药安委、健康中国忠县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业和有关单位:

《忠县“五查四改月述考”工作机制(第三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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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五查四改月述考”工作机制

(第三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皇冠足球比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以“问题清单”为工作抓手,围绕县委“1116”总体工作思路,应急管理“11366”工作思路框架,以实现安全生产“遏较大、控总量”、自然灾害防治“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食品药品“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公共卫生“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的工作目标,迭代升级“五查四改月述考”工作机制。现将迭代升级后的“五查四改月述考”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细化“五查”清单

(一)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实地督查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带队实地督导检查1次,每月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汇报,每季度县委常委会或者县政府常务会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每季度主持或委托分管县领导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会议,每年向上一级政府汇报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导检查主要内容: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皇冠足球比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皇冠足球比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三是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四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履职履责情况;五是遇关键时段、重要节点、重大问题、重大险情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排查整治情况。

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带队实地督导检查分管领域安全工作1次,每月至少组织分析研判分管领域安全形势1次,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其中分管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工作的县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实地督导检查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工作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分析研判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形势1次,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公共卫生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督导检查主要内容: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皇冠足球比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重要论述以及有关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皇冠足球比分:分管领域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三是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重点关注、交办转办事项的整改闭环落实情况;四是国家、市级明查暗访通报问题的整改闭环落实情况;五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点关注、交办问题的整改闭环落实情况;六是市级挂牌督办问题的整改闭环落实情况;七是分管行业领域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负责人的工作履职履责情况;八是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推进情况;九是分管行业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业态的研究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十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三自三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其他县领导:承担有联系乡镇(街道)、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其他县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每月带队实地督导检查联系领域安全工作。督查要求和内容参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督查要求和内容执行。

(二)部门、乡镇(街道)常态化自查

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三分之一时间抓安全,分管领导二分之一时间抓安全,其他班子成员、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和村(社区)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抓安全。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督导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三自三力”责任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自查,对照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常态化排查并动态清零,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查全查深查实”,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三自三力责任制落实: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自学提升安全管理能力:自学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企业标准、安全管理以及作业规程、操作流程等业务知识;二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自查提高隐患整改能力:主动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已建制度是否落实、安全风险辨识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整改是否闭环、企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件等是否过期、安全培训是否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否有针对性操作性、应急演练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履职、“日周月”排查隐患是否整改等;三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自救提高预防处置能力:主动从生产安全、突发险情的预防上下功夫,重点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实操,做好应急设备物资储备,由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变,切实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道路交通:按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公路运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重大事故隐患。加强对“三客一危一校”和工程运输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的整治;集中开展网约车违规运营和责任主体失管问题治理;突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漫水路桥等险要路段,强化农村道路“生命工程”建设。重点排查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驾驶、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人及乘坐人使用安全带、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违反禁止驶入标志停放或临时停车规定的行为;摩托车违反载人规定(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摩托车后乘坐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在乡道或村道上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的行为;拖拉机载人的行为;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车载货物长、宽、高超过规定,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行为;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行为;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客运场站、“两客一危”企业、网约车平台是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管人员并有任命文件,安管人员是否存在兼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教育培训、安全投入、风险和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并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按要求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落实(培训照片、签到、记录等佐证资料,培训内容、时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风险管控清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按要求开展“日周月”安全隐患排查并记录、照片、问题、复查等形成闭环管理,是否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有车辆维护保养计划、保养记录和保养档案,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从业人员档案内容是否完整,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和定期开展演练,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工具、配件、废料、油污是否规范管理,操作规程是否对应上墙。

水上交通:按照《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围绕辖区港口码头、船舶(船员)管理、地方航道等领域,重点排查安全和环保设施设备配备及运维、水路运输资质、船舶(船员)证书文书有效性、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地方航道维护保养、超越航线驾船等情况。

建设施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重大事故隐患。聚焦公路、铁路、农业、水利、市政等重点项目,大力整治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无证上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和设计施工两张皮等问题。重点排查盲目压低造价导致偷工减料,层层转包导致管理失控,冒险蛮干等违法违章行为;农村自建房、老旧小区、老旧居民房屋、室外悬挂式空调安装、城镇房屋瓷砖脱落、城市门面店招店牌等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严防极端天气作业、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防护措施冒险施工,高坠、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等问题。建筑工程是否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或合同约定配置合格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或是否按规定现场带班,是否按规定编制、报审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架子工、焊工、电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工人、司机、指挥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是否佩戴安全帽,人员在2米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是否系挂安全带,起重吊装是否有具备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指挥,配电箱、开关箱箱门是否拉接其他用电设备、是否能有效锁闭,是否存在使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未选用无接头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或负荷线绝缘层破损,电缆线路沿地面明设或架空电缆沿脚手架、树木和其他非专业设施敷设,人员登高未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的上下通道、有固定措施的梯子、结构构造牢固可靠的其他攀登设施和用具,吊篮正常工作时人员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进出吊篮,人员使用吊篮运送物料,下班后吊篮停留在半空中,对施工现场可能坠落的物料未及时移除或采取有效固定措施,人员传递物料时抛掷,施工升降机楼层门未处于常闭状态,施工升降机司机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施工升降机或当有特殊情况需离开时未将施工升降机停到最底层、关闭电源并锁好吊笼门,人员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等情况,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灭火器失效或损坏的情况。

消防: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重大事故隐患。持续开展遗留问题大起底、消防设施大排查、突出问题大执法专项整治,对重点单位的电气焊作业实施全链条管理。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敏感特殊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幼托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室内冰雪活动场所、剧本娱乐场所等)、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库房,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三类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场所的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生命通道”管理、管理责任落实、初起火灾处置等问题。消防日常检查围绕门口是否有灭火器(1-2间的门店每层应设置24KG干粉灭火器装在灭火器箱内,放在门口明显位置,设有室内消火栓应保证供水正常,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齐全);出口是否有应急灯(每个走道口、门口要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通道是否有指示牌(疏散通道要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出口处要设置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屋顶是否有报警器(每个房间屋顶安装不少于1个“智慧式”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员工是否有消防安全常识(员工应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扑救初期火灾);是否违规住人(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必须采取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措施,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燃气使用场所严禁住人,严禁在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部设置员工宿舍);是否堵塞通道和损坏、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锁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严禁在楼梯间内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有无防盗窗、设置影响疏散的门头牌匾(严禁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门头牌匾等障碍物);有无违章彩钢板房(严禁使用可燃易燃夹芯彩钢板);是否违章用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和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电动车在室内或楼梯间违规充电,严禁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焊割等作业,不得焚香、点蜡、烧纸,电气线路、移动插座等不得直接装设在可燃物上);有无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违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情况开展排查。

城镇燃气:按照《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判定重大事故隐患。持续围绕问题气、瓶、阀、管、网、环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外力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歇业的行为;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为;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行为;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擅自安装、维修天然气燃烧器具的行为;餐饮酒店、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群租房、古镇古寨等用气环境属于密闭空间的通风实施情况,将二甲醚、液化石油气等其他气源接入天然气系统混用,燃气管道、燃具位于电梯井、封闭楼梯间等密闭空间的,未使用燃气专用管道,未安装燃气安全装置的违规行为;在室内使用直排式热水器,燃气管道锈蚀情况。燃气日常检查重点围绕气管道是否悬挂重物或缠绕电线、是否被包覆在密闭空间内、所有接口是否泄露;是否安装入户手动阀门且不内漏、阀柄是否缺失;是否安装电磁阀、报警器并通电且联动,电磁阀是否泄露;是否安装自闭阀(超压、欠压、过流保护装置);计量仪表有无损坏或不计量,接头是否泄气;是否安装灶前阀(有无阀柄或关闭不严);是否使用金属波纹管;连接软管是否超过2m;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功能且不内漏气;壁挂炉/热水器排烟管是否通至户外,燃气进气管是否泄气;燃气使用房间是否使用双气源,是否居住人,有无隔断门等情况开展排查。液化石油气重点排查气瓶阀是否为合格产品(执行标准GB/T7512-2017);钢瓶检验是否在有效期(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出厂检验后需在第四年进行二次检验);减压阀是否是合格产品(包括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厂址,无任何一项或执行标准不是GB 35844-2018的均为不合格产品);燃气报警器是否是合格产品(包括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厂址,无任何一项或执行标准不是GB 15322-2019的均为不合格产品);气瓶链接软管是否是合格产品(包括生产厂家、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厂址,无任何一项均为不合格产品),更换软管标准为:GB 29993-2013《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及软管组合件技术条件》CJ/T 197-2010《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CJ/T 490-2016《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CJ/T 491-2016《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安全距离,气瓶离热源、明火距离不能低于50厘米;液化石油气瓶存放要求(同一空间不能存放2个以上气瓶、必须在阴凉,通风条件下,密闭空间不允许放置气瓶);燃气报警器是否安装规范(安装为气瓶周围距离地面30厘米—50厘米为宜,结合燃气阻断阀更好);气瓶链接软管要求(长度为1.5米,不超过2米,软管不能回折,要顺畅,软管禁止使用软三通,需符合灶具与液化石油气气瓶链接的软管中间不应有接口的要求)。

非煤矿山: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或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结合生产工艺、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辨识,形成风险辨识清单,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的风险特点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整理汇总,形成台账。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是否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危化烟爆: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整治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重大事故隐患;深入推进化工园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整治提升。排查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加油员、卸油员是否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是否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是否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备案,每半年演练至少1次。充装站、气瓶经营企业重点排查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储存气瓶。是否设置明显的限速、禁止烟火、防触电等安全标志。视频监控是否正常运行并全覆盖充装区、装卸区、储罐区、出入口。压力表刻度盘上是否划出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注明下次检定日期,安全阀是否在有效期内。输送气体的管线流向标识、色标清晰,阀门紧固,无跑冒漏现象,储罐储量显示在容积的95%以内。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或消防栓。所销售气瓶是否悬挂或张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氧气罐区、充装区是否设置禁止油脂标志,5米范围内无可燃物。储罐区、充装区是否设置小心冻伤、窒息标志,配备防冻伤手套和氧含量报警仪。是否分开存放空瓶和实瓶并标识,给气瓶牢固悬挂防倾倒链,杜绝混放气瓶。是否杜绝滚、砸、抛、摔等野蛮装卸气瓶情况。是否拒绝给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不按核定载质量装载的车辆充装、装载危险化学品;加油站重点排查是否设置明显的入口、出口、限速、限重(承重油罐)、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等标志。营业室视频监控监视范围是否覆盖加油站出入口、加油区、卸油区、油罐区、摩托车加油点并正常显示,录像保存时间是否达到90天。是否在营业室和加油作业区分别设置紧急切断系统启动开关,液位仪、渗漏检测仪是否运行。隔油池第三级水池是否无油污,油罐储量在容积的95%以内。每2台加油机是否配置不少于25kg干粉灭火器(或15kg干粉灭火器和16L泡沫灭火器),储罐区是否配置1台不小于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加油站是否配置灭火毯不少于2块、干沙不少于2m?。作业人员是否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是否设置摩托车加油推行4.5米再打火提示线,或单独设置摩托车加油点。加油员是否时刻观察加油状态,阻止顾客自行持加油枪加油,采取加油提示杆等防止车辆拉断加油管的措施,拒绝为没有停在加油停车位上的车辆加油。是否杜绝加油现场使用手机支付、吸烟、使用明火等情况发生。是否杜绝加油机、加油软管、加油枪渗漏油,是否及时清理地面油污。卸油时是否有人值守,消除人体静电,设置警戒隔离,放置轮挡,油罐车是否静电接地,卸油前是否静置15分钟以上。动火、有限空间、登高、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是否开具作业票,有人监护,一级和特级动火作业是否全程录像。烟花爆竹重点排查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关键环节的问题,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工贸行业: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四涉一有限一使用”(涉及粉尘爆炸、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天然气)、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燃爆毒危化品使用)方面的重大隐患、重大风险,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或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结合生产工艺、作业岗位、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辨识,形成风险辨识清单,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本单位的风险特点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将问题隐患、整改情况整理汇总,形成台账。是否开展全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是否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是否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且疏散标识完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文化旅游:按照《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判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是否擅自迁移、拆除、修缮不可移动文物;娱乐场所是否配备安全检查设备,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且设置明显指示标志,是否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并配备专业保安人员,是否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是否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配合景区主管部门排查景区(景点)游客运载工具、高空游乐设施、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年度安全检查情况。

特种设备:按照《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判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是否建立设备档案且档案齐全,设备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者定期自行检查并有记录。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安全阀、压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校验报告或标记,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起重机械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有必要的使用注意事项提示牌、吨位标识,运行警示铃、紧急停止开关是否有效等情况。大型游乐设施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设有显著的警示标志,进出口是否设有显著的乘客须知和身高标尺等安全标志,抽查配备的安全带、安全压杆等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抽查座舱舱门锁紧装置是否有效,抽查运行、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等情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是否取得有效牌照,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车辆的照明系统是否正常,车辆的行车、驻车制动系统是否有效,倒车镜是否完好,抽查检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等情况。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超范围充装,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抽查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等情况。

城市安全:重点排查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户外广告是否有破损,申请在非主干道两侧临时占道经营的是否具备非主干道临时占道经营许可,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设置广告、架设通信线(缆)、闭路线(缆)、电力线(缆)及安装其他设施,在城市照明设施杆塔基础或地下管线安全地带堆放杂物、挖掘取土、倾倒腐蚀性废液(渣);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移位、缺损等,有关产权单位是否及时修复或补缺;城市桥隧、地下通道是否定期检测,行道树修剪、路灯维护等高空作业和水域清漂作业是否规范,粪便应当经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排放。粪便处理设施是否定期清掏并按规定标准维护,生活垃圾处理厂(场)防灭火等情况。

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是否有营业执照、开展入院评估、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健康档案,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消防、24小时值班等规章制度,是否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是否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消防安全(消防设施是否齐备并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电气线路布局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老化、用电是否负荷过载、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房屋是否老旧、是否违规改建,燃气安全(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设备维保是否到位,燃气管道是否老化锈蚀,燃气具使用人员操作是否熟练),老人房间是否有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等情况。

林业采伐:按照《林草行业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重大事故隐患。查看是否建立健全林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施工环节、岗位、个人。是否精心配备和组织施工队伍。管理及作业人员是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否配齐安全作业器械和警示标识标牌(含安全帽、防滑鞋、手套、口罩、杀虫剂、解毒药等林间作业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整治。是否邀请专业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专业技能培训(如割灌机操作人员、油锯手)和安全知识、应急救治等知识培训,所有进入施工作业区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才可进林上岗作业。每天进场作业前是否有安全员进行安全提醒。伐树必须2人共同作业,1人开展砍伐作业,1人进行安全观察。伐木与其他工序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米。伐木与集材要隔小班作业,不得多人在同一处对向砍伐或在安全距离(树木倾倒的安全距离为其高度的1.5倍)不足的相邻处砍伐。15度以上陡坡不准上下垂直作业。割灌机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20米;割灌机手与现场清理人员之间要保持2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油锯手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安全距离不得低于50米。是否有专人现场监管,砍剪的树木下和倒树危险范围内不得有人逗留。属地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业主现场代表、监理人员、企业安全员必须“三员”同场全程监管;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时现场抽查、督导监管。

用电安全:日常检查重点围绕每个场所是否有电源总开关(每个回路均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控制,并在标记明确,动作测试合格,严禁遮挡开关接线盒);经营场所内应急照明、照明、电源均是否使用单独回路控制;室内不得有移动电源,固定电源插孔距离地面不得低于50cm;室内线路不得裸露在外(应使用线槽或保护管固定在墙面);大功率用电设备是否有单独的回路控制(严禁与其他回路串联或并联);室内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接触腐蚀性液体;卫生间、洗浴间电源是否有防水罩;严禁在室内存放蓄电设备更不能对电动车电瓶充电;经营场所是否有独立的配电室(各控制回路应标记明确,接线牢固整齐,不得有多余的导线,配电柜内指示信号指示正确,配电室内应配备灭火器);用电设备的额定电流不得大于室内线路导线的允许电流;严禁私拉乱接等情况开展排查。

防一氧化碳中毒:重点排查基层网格是否开展安全巡查、源头防控、宣传警示,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是否开展重点宣传帮扶;是否宣传鼓励群众使用电取暖设备、安装一氧化碳报警仪,从源头上降低风险;是否压实经销商的安全宣传义务,凡购买取暖用炭、用煤的群众,必须配套发放安全提示;是否对农村红白喜事、宴席聚会等室内场所针对性开展防中毒窒息的走访提示;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是否因地制宜发动各类媒体、自媒体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警示,乡镇(街道)是否利用农村社集开展宣传警示,编制张贴简明易懂的宣传标语,村(社区)大喇叭是否每天开展取暖安全知识宣传广播。

受限空间作业:主要防范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中毒、窒息、爆炸、淹溺、物体打击、高坠、坍塌、冒顶片帮等事故灾害情形。重点排查不清楚受限空间事故风险,违章干事、违规管事,盲目施救,扩大事故伤亡;是否开展企业受限空间辨识,建立登记台账(明确受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在受限空间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监护人职责、安全培训、作业审批、防护装备管理、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对监护人员、作业审批人、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是否制定并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票证制度,根据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严格分级审签。对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受限空间清理清淤、检维修作业是否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人员审批程序;是否开展作业前安全确认,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流程,作业前监护人员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通风、检测等风险管控措施是否逐项进行确认,防护用品是否正常使用、作业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项作业条件、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受限空间,是否采取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是否配备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者高压送风式长管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是否严格执行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并进行评估;将受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委外单位实施的,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进行作业审批和全程现场监护,是否持续检测气体浓度并进行机械通风,是否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或进入受限空间参与作业等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美容洗浴、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旅游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医院、中小学校、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情况(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是否存在安全疏散条件不足的情况(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的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公共卫生:重点排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置情况,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医疗机构、学校、养老院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情况,职业卫生培训、员工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情况,指导和监督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情况。

食品药品: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以校园及周边、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米面肉蛋奶果蔬等重点日常生活品,以种植大户、养老机构、生产加工小作坊、连锁药店等重点行业,以外卖配送、农村家宴等重点环节,重点检查“无照无证”和超范围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过期食品药品、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执药医师挂证、非法销售处方药、非法行医、保健品药品普通食品混放、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以及未按规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规定,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配齐安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抓实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各乡镇(街道)以开展食品主体包保督导为抓手,落实属地责任,组织辖区包保干部按频次开展包保督导,督导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责任,筑牢安全底线。各部门、乡镇(街道)要以强化宣传引导,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全国科普日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构建人人参与、社会共治格局。

防汛抗旱:重点排查全县102座水库、45座水电站、216个山洪灾害点、城乡易涝点的安全度汛责任人履职以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强化预警预报,提前对1个市级、4个县级防洪薄弱点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地质灾害: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对已查明的92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新生突发多发以及临边临崖等风险高、危害大的地灾点。落实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大型水利设施等重点场所周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排查,掌握风险底数,细化管控措施。

森林防火:重点排查森林防火站、消防水池、智能监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设及使用情况;消除三个易引发火灾隐患(电线、变压器、老旧房屋)落实情况;“七类重点人群”(野外焚烧秸秆和杂草的人、墓前坟头烧钱纸放鞭炮的人、乱扔烟头的人、婚丧嫁娶燃放鞭炮烟花的人、林区周边居住的人、上山游玩的人、其他野外用火的人)管控情况;“六方责任”(林长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居民责任、联动责任、统筹责任)的落实情况。重点强化行业部门日常生产作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要自查整治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学生溺水等方面的隐患排查,严防事故灾害发生。

(三)重点行业举一反三排查

全国其他省市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生产安全事故后,市内其他区县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后,相关重点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事故类型、原因等因素,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实际,迅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建立事故隐患清单,限时闭环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做到别人生病我吃药,别人的事故成为我的教训。

(四)县委办、县府办、县安委办、县减灾办暗访巡查

以发生亡人安全事故涉及的乡镇(街道)、行业为重点,县委办、县府办、县安委办、县减灾办每月联合至少开展1次暗访巡查;县食药安办、卫生健康委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暗访巡查。暗访巡查主要内容:一是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关注和通报批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事项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市安委办、市减灾办、市食药安办、市卫生健康委督导检查、暗访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自然灾害防治除险固安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各类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完成情况;四是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市、县级问题清单闭环整改情况;五是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六是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后举一反三排查整改情况;七是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暗访巡查情况。暗访巡查情况将不定期通报、曝光,其中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暗访巡查情况实行每半年通报。

(五)三方机构专业检查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牵头动态完善全县应急管理专家库,各部门建立本行业专家库。按照全年全覆盖要求,各行业部门每季度至少对乡镇(街道)开展1次实地业务指导,每半年至少组织召开1次业务培训会。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养老机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风险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行业领域,要定期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性评估和技术指导服务,坚持查细查实和有用有效,为行业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质效。

二、强化“四改”落实

(一)改履职履责

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针对“五查”中发现的监管履职不到位、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安全宣传不到位、应急处突不高效、专项整治推进不力、问题整改不闭环、问题清单报送不力等问题,要切实改进提高安全监管效能,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消除事故隐患。安全监管执法做到严紧硬,严格事故(件)查处力度、严格重点违法行为的精准处罚力度,动真碰硬,震慑警示;安全宣传既要做到宣传广泛性,也要突出行业、区域、各类群体安全宣传针对性;安全监管履职做到依法、依职责、按计划履职,对安全监管盲区、责任边界模糊的要及时报告、协同联动、靠前履职;对发现问题整改要做到跟踪办理,闭环销号管理;专项整治要严格对标对表,按序时推进;问题清单要成立专班,聚焦当前工作重点、难点、热点和焦点,在问题发现、归集、整改上下足功夫,确保报送及时全面、归集准确、整改闭环。

(二)改设施设备

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针对“五查”中发现的设施设备不完善、损坏、缺失和危险程度较高、风险大的隐患点,要按照“先急后缓”“先标后本”“标本兼治”原则,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城市公共安全设施设备、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等损坏、缺失的,做到立行立改,及时修复或加装;对事故多发、易发、频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采取安装视频监控、增设安全监测智能设施设备等,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对防旱抗汛、森林防火、地震地灾防治等要完善智能监控等核心设施设备;对存在隐患的桥梁、城市防洪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修缮加固;对危险程度较高、安全风险较大的区域或行业安全设施设备,要及时组织三方机构开展安全风险检查,升级安全设施设备,满足安全防护需要。

(三)改体制机制

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针对“五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业态或者界限不清、责任不明、管理缺失等问题,要统、防、救结合,及时建立完善统筹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席会议、闭环整治、培训教育、应急演练、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临灾叫应、转移避险、值班值守、信息上报、队伍备勤、物资储备、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军地协同、抢险救灾、网络舆情、灾后重建、通报警示、提醒约谈、追责问责等安全工作机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坚决杜绝“监管盲区”“责任悬空”现象。

(四)改能力作风

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针对“五查”中发现的检查流于形式、发现不了问题、不认真履职、作风漂浮、工作敷衍塞责等问题,蓄力在能力作风上整改。一是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皇冠足球比分:应急管理系列重要论述,牢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有底的执行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把手”要履行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亲自抓安全,分管同志要加强统筹和指导督促,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具体抓安全,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三是强化能力提升,强化《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忠县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基层检查执法指导手册》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研究等,切实提升全县干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水平发展。

三、深化“月述考”措施

(一)真实履责述职

严格执行每月1名县委常委在县委常委会上述职,每月1名县政府副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上述职。述职内容重点围绕本人在安全履责工作中的亮点、风险点、问题点、着力点作四点式履责述职。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推进不力或者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政府常务会上述职。

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参照县委、县政府述职模式,制定年度述职计划,每月安排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科室、村社(居)开展安全履责述职工作。

县安委会各专项安全办公室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季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每年12月底进行书面履责述职。

(二)严格考核通报

县安委办、县减灾办从事故管控情况、深查实改真述情况、问题清单报送情况、专项整治情况等方面制定科学的月度考核实施细则,对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每月通报,同时将月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主动、履职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考核逗硬,督促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按照要求落到实处、发挥实效。县食药安办、县卫生健康委分别从食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完善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进行季度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同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四、结果运用

(一)纳入问题清单管理

将“五查”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问题清单系统闭环管控。县领导带队实地督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县级“问题清单”;县委办、县府办、县安委办、县减灾办暗访巡查和三方机构专业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县级“蓄水池”;部门乡镇(街道)常态化自查和重点行业举一反三排查的重点问题纳入县级“蓄水池”,排查出的一般问题纳入县级“全量库”。

(二)数字化台账管理

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建立“五查四改月述考”工作台帐,落实专人每周将履职情况录入“重庆安全生产履职一本账”,并每月汇总履职情况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将每季度在全县平安建设工作大会上通报“五查四改月述考”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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