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城市停车矛盾,规范停车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智能化、人性化水平,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忠县实际,现就规范停车重点管理区域、特定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划定临江路(忠州壹号至玉溪二桥段)、香山湖及香山国际区域(香山一路、香山二路、香山三路)、中博支路(香山一路三岔路口至文博路三岔路口)、香山路(香山路加油站至乐天小学)为重点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随着城市发展实时调整。
二、特定管理区域范围。划定州屏环路(金马花园至县移动公司段)、州屏中路(县移动公司至县财政局段)、新华支路(县法院至天然气公司三岔路口段)、新华路(日月大酒楼至县法院三岔路口段、通瑞公司至公园1号三岔路口段)、乐天路二巷(怡园街)为特定管理区域。
三、一般管理区域范围。除上述管理区域以外均为一般管理区域。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忠县规范停车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